中房网讯 (苏晓/文)4月16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两起重大金融借款合同诉讼,并已于4月14日收到一审判决书。
公告显示,案号分别为(2025)粤01民初671号、672号的两起案件,由某金融机构起诉广州市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凌辉公司")、广州万鹏孵化器、广州市蒙特利贸易、方圆地产及旗下方圆汇金、方圆商业物业等多家公司。
判决要点如下:
671号案:凌辉公司须支付本金27.03亿元,及利息9482.36万元、罚息50.29万元、复利133.41万元;方圆地产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承担受理费1426.36万元。
672号案:凌辉公司须支付本金4.77亿元,及利息2651.21万元、罚息8.59万元、复利24.86万元;方圆地产等同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承担受理费261.05万元。
两案合计涉本金31.8亿元,叠加利息、罚息等,涉案总金额超33亿元。法院同时裁定,原告金融机构对涉案抵押物、质押物享有拍卖变卖优先受偿权;广州市合诚服务有限公司等对凌辉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余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