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5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1.4%

2015-03-10 09:35:18来源:国家统计局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5-03-10
  • 报告类型:权威报告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2015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4%,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2%。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1%。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0%;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0.9%。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81个百分点。其中,蛋价上涨1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4.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4个百分点)。

  2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9%、1.9%、1.8%、1.5%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7%和0.6%。

  据测算,在2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为0,新涨价因素为1.4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2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9%。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8.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2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1.0%、0.6%、0.5%和0.5%;衣着、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0.3%和0.2%;居住价格持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余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