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4 10:25:24
5月1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近日下拨2013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580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完成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该580亿的专项资金中,东部地区为75.1亿元,占12.9%;中部地区26.3亿元,占45.4%;西部地区241.8亿元,占41.7%。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开支。此外,中央财政近日下拨2013年中央补 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80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完成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其中:东部地区25335万元,占3.1%;中部地区433275万元, 占54.2%;西部地区341390万元,占42.7%。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 开支后仍有结余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