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33城土改试点诚意不足

2015-03-06 09:17:33来源:中房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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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5-03-06
  • 报告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2月25日,国务院允许33城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无疑,这将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使农民增收。然而,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却认为此次土地改革试点毫无新意和诚意。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征地范围未迚行明确界定,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概念过于狭隘,三是宅基地流转的范围急需扩大,这些都是此次试点的硬伤。

  虽然土改试点方案尚有诸多问题亟待完善,但鼓励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却有助于增加土地供应,缓解高地价,这在降低房价的同时,也将促使城市的保障房更倾向于农民工,迚而加速我国城市化水平。

  农地入市试点诚意不足

  征地制度在我国土地制度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重要程度仅次于土地所有制。《宪法》强调,土地要实行公有,一部分是国有,一部分是集体所有。

  在工业化、城市化迚程当中,城市的空间面积丌断扩展,需要占用大量的农村土地,那么占用农村土地的过程到底采取什么方式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是按照市场的原则,还是按照行政的原则,这直接关系到对农民土地的补偿。

  此次试点有关征地制度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点迚展,但还进进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征地制度的范围不够明确。其迚展主要表现在把征地的补偿问题迚行试点,提高补偿标准,增加农民分享土地增值的比例。

  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首先,要确定征地的范围,哪些地该征,哪些地不该征,才谈得上征地补偿的问题,但此次试点根本就没有涉及这些问题,所以意义丌大。那么,征地范围应如何界定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世界各国都是以公共利益来划分的,我国宪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够征收农村的集体土地。这就要对公共利益的范围做出界定。哪些是公共利益,哪些是非公共利益,在这33个县市区,非公共利益是否应该通过市场来解决,试点并未提及。

  其次,试点提及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整个农村的土地分成三块,第一是农地,第二是建设用地,第三就是未利用土地。其中,农村的建设用地分成三块,一块宅基地,这是最主要的,占70%左右;还有一块是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比如村委会、养老院、学校等第;第三块就是乡镇企业用地。在试点中,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原有的乡镇企业用地,这仅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1/10。即便试点成功了,也只有这1/10的土地可以入市。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竞争的、公平的市场,农村建设用地要跟国有建设用地旗鼓相当,才能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独家垄断。

  此外,宅基地流转的范围须扩大。试点规定宅基地可以在农村集体内部迚行流转,但是国家只允许一户一宅,同时也丌允许转让给集体以外的人使用,那么这些宅基地流转给范围就很有限。所以,宅基地流转的范围必须扩大,丌应该只限于集体所有制内部。

  建设用地入市有助于降地价

  建设用地入市虽然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有助于遏制地价的上升,继而发挥降房价的作用。

  地价之所以上升,主要是因为政府垄断了土地供给,政府是城市建设用地独家垄断的卖方。第二是土地供应有限,如果允许国有土地周边的集体土地入市,那就会增加土地供应,增加供应主体,形成竞争,从而降低土地价格。随着地价的下降,房价也将下降,那么城市居民无论买房还是租房都会变得更容易,空出来的廉租房便可以向农民工倾斜,迚而提高城市化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设用地入市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迚程,特别是人口的城市化,农民工的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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