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产]沪粤浙发地方债 保障房融资不断拓宽

2011-11-25 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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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1-11-25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原地产

沪粤浙发行地方债 保障房融资不断拓宽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在10月17日公告称,今年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深圳市四地可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目前,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已分别于11月15日、11月18日、11月21日成功发债。三地均表示,发债所募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等领域。

 

保障房的融资问题,已成为保障房建设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对于今年中央提出的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任务,住建部估算至少需要1.3万亿资金。由于各地方财政均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中央政府试图以各种方式引导助力各地筹措资金。今年6月9日,发改委曾发布《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期上海市、广东省及浙江省发行地方债,应该是对中央政策的积极回应。此次三地发债规模均各在70亿左右,总额达到207亿元。其中,上海市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将达到21.18亿,接近发债资金总额的近30%;浙江省则表示13.66亿元将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约占发债资金总额的20%。

 

中原集团研究中心估算,若按照今年上海市1500万平方米(即22万套)的保障房建设规模,需要资金总额约为225亿元,而此次上海市地方债中用于保障房的21.18亿元将占全年总资金估测需求的近10%。同理估算,此次浙江省地方债中用于保障房的13.66亿元则将占全年所需资金的7.4%。

中原集团研究中心认为,三地地方债发行中,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重相对较高,对保障房所需的资金来源将是一个有利补充。虽然此次三地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房的资金来源问题,但可以看出政府层面对保障房融资渠道的不断尝试拓宽,显示了其大举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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