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 09:37:40
2月27日,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哈尔滨房产“限购令”细则,新规将于28日实行。
此次哈尔滨推出“限购令”细则,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下同)向其售房。其中,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细则进一步指出,限购住房不包含拆迁安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