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日报]上海非家庭成员不能继承经适房

2011-04-26 18: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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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1-04-26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克而瑞

[政策日报]上海非家庭成员不能继承经适房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意见》明确,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前死亡的,该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不发生继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的,如属房地产权利人死亡的,其所享有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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