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8 19:49:11
5月11日发息,上海物价部门日前已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革委关于发〈商品房售明码标价规定〉通知》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已登房源信息,明确标示每幢房幢、房源套数、已登房源套数和已登房源实际成交均价。
央行上海总部:上海10月住户部门中长期人民币贷款增加1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