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的解读说明

政策 2022-05-07 10:47:14 来源:马鞍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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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根据我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马金委〔2019〕4号 )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双方、单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50万元、35万元。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二、制定过程:今年1-3月以来全市公积金资金存贷比呈下降趋势,资金紧张有所缓解,为了持续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职工住房消费,结合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征求了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报经省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夫妻双方缴存的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上调至45万元;二是调整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各缴存档对应的最高额度均上调。

  单方缴存的: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双方缴存的: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三是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可贷额度提升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原保底最高额保持不变。

  四、执行时间: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5月6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五、其他说明。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密切监控各项业务指标,在支持广大缴存职工购房安居的同时,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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