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政策刘敏 2023-12-18 09:45:35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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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涉及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税费优惠等15项措施。

  其中,通知明确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5万。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防城港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不断丰富“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加快研发二手房“带押过户”线上办理业务系统,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购房节、房展会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房地产企业在伏波文化公园、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园博园、白浪滩景区每年免费设点展示至少2次,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社会群体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加快销售速度,快速回笼资金,促进住房消费。组织团购活动,鼓励企业现房销售,“交房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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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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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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