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6:13:09来源:中房网
根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山东省住建厅发布执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9〕5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和《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鄂建文〔2020〕12号),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我协会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1年1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名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
电话:010-58934672
附件:2020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