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推介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1-09-07 10:35:02 来源:中房网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行业诚信建设,在前两届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的基础上,中国房协秘书处经调研论证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修订了《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并决定从2011年9月起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推介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
推介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行业诚信建设,在前两届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的基础上,中国房协秘书处经调研论证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修订了《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并决定从2011年9月起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推介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表彰活动名额安排
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以中国房协会员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会员单位为主开展。各地推介表彰名额见附件5。
此次推介表彰名额在参考各地开发规模、会员数量和2007-2008年度表彰情况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请各地房协、开发协会务必严格按《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推介。
二、推介表彰活动时间安排
1、2011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由各地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报送推介材料。
2、2011年10月下旬起由中国房协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表彰企业。
3、2011年11月下旬或12月初召开“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表彰大会。
三、宣传推介
1、对被表彰的诚信企业在“中房网”(www.fangchan.com)和有关媒体开辟专栏进行系列宣传。
2、请各省(区、市)房协、开发协会在推介时,就社会上赞誉度高的1-2个企业或1-2个(件)人与事,整理出详细的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协会秘书处核实平衡后,进行重点宣传。
3、本活动为社会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一号楼309(邮编100037)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诚信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 莉、孙梅石、肖 丹
电 话:010-68165978、68366048
传 真:010-68165978、68281299
Email :sunmeishi@yahoo.com.cn
3、《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推介表彰活动申报表》
4、《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2009-2010年度)申报资料清单》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抄送:本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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