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2012年度“广厦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03-02 10:40:05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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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峰:2011-2012年度‘广厦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广厦奖”评选工作,讨论修改“广厦奖”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研究部署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

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3个“广厦奖”获奖项目,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的经验介绍,共同讨论了“广厦奖”管理办法、评选标准(修改稿)与宣传方案。会议开得很好。实际上,这既是一次工作会,也是一次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对“广厦奖”评选工作确实抓得不错,他们的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的3个项目,都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我参加了第一组的分组讨论,大家很积极,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很多意见都可以采纳。

下面,我根据前四届“广厦奖”评选活动的情况和刚才各小组讨论汇报的情况,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尽管这个问题讲好几年了,但我觉得有必要再讲一讲。从建设部来讲,是为了给老百姓建好房子,引导开发企业真正对社会负责,对老百姓负责,推进产业进步和发展。这些年来采取了一些举措。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快保障房建设,这里我不多说了。在推进住宅产业进步,为老百姓建好房子方面,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广康居示范工程,10多年来搞了近200个项目。二是建立了21个产业化基地,包括城市和企业的。三是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四是设立“广厦奖”。“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的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是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的。

首先,设立“广厦奖”是提高我国人居水平,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需要。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在大规模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必须树立品牌意识。“广厦奖”的设立,旨在引导广大开发企业在争创“广厦奖”的过程中,并通过“广厦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开发项目的质量,为老百姓建“好房子”,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广厦奖”获奖项目是由地方推荐,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经专家评委认定的优秀的房地产项目。推荐条件主要是根据2005年11月30号,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然后再加上开发规模和群众满意度等其它几个条件,最后由专家组来认定。获得“广厦奖”是开发企业的崇高荣誉,是对企业开发水平、质量和信誉的充分肯定。

什么是“好房子”?我认为,就是达到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的房子,包括适用、经济、环境、安全、耐久五个方面的性能。“广厦奖”参评项目要求必须要经过住宅性能认定。去年,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在上海组织召开的会上,我就住宅性能认定问题专门讲了一次。在日本等发达国家没有经过性能认定的房子是不能销售的。我们处于发展阶段,实行预售制,多年前房子刚开工就开始卖了,后来提高预售标准,规定多层住宅要封顶才能预售,高层要达到三分之一楼层才能预售。如果规定没有经过性能认定的房子不能卖,开发企业发展不起来。因此我们的性能认定标准是推荐标准,还不是强制的。但发展到现阶段要通过“广厦奖”加大推广性能认定,为老百姓建“好房子”。

其次,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是推进住宅产业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房地产业是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产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当前,我国住宅产业化水平还较低,住宅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大,目前上市销售的住房大多数仍为“毛坯房”,二次装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广厦奖”的评选指标,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集成及应用要求,也有对住宅全装修的要求。争创“广厦奖”,将促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推进住宅全装修,加大推广低碳技术,促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推动住宅产业化步伐,促进建筑节能减排。

“广厦奖”要求全装修问题,在讨论中意见不一致。有赞成的,有肯定方向对,但认为目前不能搞一票否决。对此我有不同看法。现在全国一年有几万个项目,“广厦奖”是两年评一次,也就100多个项目,难道全装修还做不到?我觉得不应该成为问题。因此,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由于“广厦奖”是项目入住一年后才能参评,企业积极性不高,尽管前几届做了很多工作,但实际上在企业里面,在群众中间,特别是在企业里“广厦奖”影响度还不是很大。因此,出于工作考虑,有的想降低标准。我的想法是宁缺毋滥。“广厦奖”既然作为大奖,就要拿出样板来。第一要坚持标准。这一点要统一思想。第二要简化程序。地方反映评选工作程序有点复杂。有的同志建议搞“广厦奖”培育项目。我看这次就可以下达关于后年或大后年“广厦奖”的培育项目。这样“广厦奖”的评选工作,就可以从规划设计抓起,到施工,然后再性能认定。既要简化程序,又要保证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要鼓励采用新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除了“四节一环保”方面的技术,甚至还包括提高房屋安全性能方面的。今年五月份我到大连,大连一家开发企业采用新的抗震技术来提高抗震性能,主动将抗震标准由7度提高到8度。我认为很好,这样的项目在评审时应该加分。另外,给地方下的指标名额是指导性指标,不是强制性的。地方报几个都行,不要造成一种误解,好像“广厦奖”凑数。

再次,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是转变房地产业发展方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需要。由于多年来产业发展过快,房子盖了不愁卖,多数开发企业对转型发展的认识不深,动力不足,动作不快。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可以促使企业用“广厦奖”标准建设好、管理好每一个项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大技术投入,从而顺应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要求,加快转变长期以来依靠“投资拉动、资源投入、规模膨胀”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实现产业发展向依靠科技进步、资源集约利用、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此外,通过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还可以抑制社会上的乱评奖现象,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各类评奖活动的规范。

二、前四届“广厦奖”评选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2007年正式启动“广厦奖”评选活动到2010年,“广厦奖”已连续评了四届,共有267个项目获此殊荣。总结前四届“广厦奖”的评选工作,我认为,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

1、“广厦奖”评选活动正式获得了国家的认可。

“广厦奖”是经住建部同意上报,由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组成的联席会议审定,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的中央单位评比表彰活动保留项目。9部门的联合通告指出:“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清理前全国有70461个奖项,清理后保留2356个,其中中央单位保留377个,“广厦奖”是保留的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应该说,我们能争取到这个奖项不易,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真正使“广厦奖”成为我们行业的品牌。

2、初步建立起“广厦奖”评选工作的组织体系。

继2006年11月中国房地产业协与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正式成立“广厦奖”评委会、“广厦奖”专家委员会和“广厦奖”办公室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协会(开发协会)和住宅产业化机构也相继成立了“广厦奖”省推荐小组和专家小组,同时明确了1-2名联络员。上述机构的建立为“广厦奖”评选活动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四年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山东、宁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连续四年都尽职尽责地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在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及推荐等环节都认真把关,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保证了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在2010年10月对北京等上述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进行了通报表扬。

3、严格了标准和程序,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在评选中,我们一是坚持了获奖项目必须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住宅性能好的项目;二是坚持以中小套型的普通住宅为主;三是在每次评选后都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评选标准与办法。我们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同时,也制定了严格的评奖程序,注重了评选全过程的管理。评选严格按照地方初审、专家组评审(含对部分项目的实地考察)、评委会审定、上网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于坚持高标准,坚持了程序,保证了“广厦奖”的评选质量。

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北京、辽宁、四川、山西、黑龙江等省(市)还开始按“广厦奖”标准,注重对项目的前期培育,为今后“广厦奖”评选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加强了宣传与推广,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在“广厦奖”评选活动中,我们与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以及网络媒体等密切合作,加强对获奖企业和获奖项目的宣传,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与地方密切合作,积极推广“广厦奖”。为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和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经“广厦奖”省(区)评选机构认可,我们在部分城市中进行了“广厦奖”初评的试点。像大连市,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试点、初评工作有声有色。2009年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对本市18个优秀项目进行了表彰,并联合大连电视台举办了 “大连杯”颁奖盛典。颁奖盛典充分展现企业“项目品质第一”的理念,突出宣传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对提升项目品质的重要作用,彰显了“广厦奖”的魅力,颁奖盛典扩大了“广厦奖”的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前四届“广厦奖”活动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总体上仍属于探索阶段,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评选标准如何进一步体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如何发挥地方机构在 “广厦奖”评选和性能认定中的作用?如何调动企业参与“广厦奖”活动的积极性,变“要我评”为“我要评”?对参与“广厦奖”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是否也可授予相应称号?省级机构如何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与“广厦奖”评选标准相类似的评选活动,以便于“广厦奖”评选相衔接,以及评选工作前移,从规划设计开始就要积累原始资料,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与完善。

现在“广厦奖”与“鲁班奖”相比,“鲁班奖”在大的建筑企业里面影响度比“广厦奖”大得多。原因一是“鲁班奖”设立时间比较长,有一套完善的评比标准和办法,“广厦奖”2007年才开始。二是“鲁班奖”与特级企业资质挂钩。三是获奖企业参加投标加分。而“广厦奖”没有与资质、市场挂钩。因此如何向“鲁班奖”学习,进一步完善办法,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发挥作用,要认真研究。

三、认真组织好2012年度的“广厦奖”评选工作

为做好2012年度的“广厦奖”评选工作,这里我强调几点:

第一,“广厦奖”评选标准和管理办法,要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抓紧修改,尽快印发。希望每个小组负责记录的同志,尽快把大家的意见整理汇总,认真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尽快修订完善。

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荐“广厦奖”项目时,应与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事先联系,先经过性能认定。这样可减少工作的重复,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推荐的“广厦奖”项目要标注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让参与的企业都有荣誉感。

第三,“广厦奖”申报项目要坚持以住宅为主,兼顾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等项目;住宅中,要以普通住宅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中高档住宅;要以新建住宅为主,兼顾旧区改造项目;要以城市住宅为主,兼顾新农村建设项目。

第四,“广厦”的含义是老百姓的住房,“广厦奖”就是授予老百姓满意的住房的荣誉。因此,申报“广厦奖”的项目,必须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赞许。在“广厦奖”的评选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公众的参与,要让用户满意。老百姓不满意的房子,绝不能成为“广厦奖”的得主。

第五,继续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强“广厦奖”设立宗旨的宣传,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企业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老百姓认识和了解“广厦奖”,使更多的开发企业认可和喜欢上“广厦奖”,争创“广厦奖”,从而不断提高开发水平。

另外,对于会上大家反映的主要意见,一是如何从规划设计入手问题,我刚才讲了,可以提前确定培育项目,提早介入。各省(区、市)培育项目争取一起下达。二是全装修不作为硬指标问题,这个意见不能采纳,原因刚才我已讲了。三是与资质挂钩、提高积极性问题,回去后抓紧向部里汇报,结合资质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研究。

总的来讲,尽管这次会议时间比较短,各位与会代表为了做好“广厦奖”的评选工作,对如何修改好标准和评选办法,提出了很多的宝贵意见,达到了预期目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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