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0:02:45来源:中房网
各区县建委、开发办、区县联络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会员单位:
按照2010年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要求,经市城乡建委、市开发办研究决定,在市城乡建委、市开发办的指导下,由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七届“房地产开发企业五十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五十强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监督委员会、评选办公室和评审专家委员会;评选办公室下设核查小组。
二、评选活动程序
(一)申报阶段:
1.企业自愿申报;
2.区县建委、开发办,协会联络处对自愿参评企业进行组织并推荐;
3.由评选办公室对参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统计。
(二)核查阶段:
在评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核查小组开展核查。
(三)评审阶段:
1.核查小组将核查意见和结果报专家委员会;
2.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
3.评选办公室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情况,统计分数并排序;
4.评审结果报评选领导小组,并申报公示。
(四)公示阶段:
1.社会公示,公示期十天;
2.监督委员会接受社会反映和投诉。
(五)评审结果和公布阶段:
1.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社会公示情况,评选领导小组取前五十名授予重庆市第七届“房地产开发企业五十强”称号;
2.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大会。
三、参评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参评条件:
1.依法经营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在渝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申报企业应为公司成立三年以上、开发资质为三级以上(不包含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近两年累计竣工量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
(二)评选标准:
从企业开发实力、企业管理水平、产品水平、企业信用、社会捐助、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评审。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报名:4月1日—4月12日 (12天)
(二)报名企业工作会:4月15日 (半天)
(三)企业申报资料:4月15日—5月15日 (30天)
(四)统计核查:5月16日——6月15日 (30天)
(五)专家评审:6月16日—6月22日 (7天)
(六)公示:6月24日——7月3日 (10天)
(七)颁奖大会: 7月
五、评选费用
(一)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评审费。
(二)本次评选宣传工作由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获奖企业作整体宣传。
请将报名表原件报送至评选办公室。报名表可登录重庆房地产网(www.cqfdckf.com)下载。
六、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地址: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4楼
评选办公室电话:邓静 63625605
杨桦 63610862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市第七届房地产开发企业五十强评选活动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重庆市第七届房地产开发企业五十强评选活动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