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房地产 > 舆情信息

虚构地铁站名等被罚11万元 广州这一房企被列为今年首批违法案例

顾爱龙   2022-05-24 12:12:3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扫描二维码分享

  相关阅读: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5月24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官微公布了2022年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了违法广告,构成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所指的广告违法行为,被罚110000元。

  通报显示,当事人在楼盘销售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等载体发布含有“荔湖新城站、罗岗站、少年宫站”等虚构地铁站名和“10分钟即到增城万达、东汇城”等以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内容的广告,构成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所指的广告违法行为。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合景控股集团所持股。

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TRGQ3E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1    变更提醒  10    关联风险  0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