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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买房,开发商赠我一堵墙”:大连金地城纠纷调查丨楼市“ 3·15”

孟双奎   2024-03-18 09:54:01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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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北卧室就相当于生活在井里一般无二,这堵墙真可谓是堵眼又堵心”。董先生说。

  董先生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旅顺北路金地城E2组团2号楼2单元201室的业主,2021年10月29日与该小区开放商——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过两年多的等待,2024年1月,董先生接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可当他满心欢喜走进自己心心念念的房子时,却犹如冷水泼头一般,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就在该房屋的北卧室外不足3米处矗立着一堵墙,将北卧室窗户遮挡得严严实实,屋内采光严重不足。

  3月1日,记者来到董先生所购买的金地城住宅,虽然室外天气晴朗,但北卧室内却是十分昏暗,向外望去,目光所及处是一堵墙与消防连廊的护栏。如果想见到阳光,必须将头伸出窗外向上瞭望。

  面对这一住房情况,董先生找到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退房,但该公司始终没有给出相关说法。无奈之下,董先生将此事分别投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

  目前,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正式立案,并针对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嫌的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截至发稿时,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与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针对此事作出回应。

 屋内采光严重不足

  3月1日,董先生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购房遭遇。

  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与居住环境,董先生经过多方考察,于2021年10月选中了大连市甘井子区旅顺北路金地城一间82.65平方米两室一厅期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该地区将建设大连海事大学附属中小学、山体公园、冰雪mall,教育资源良好,休闲娱乐设施齐备;还有双地铁,交通出行较为便利。”董先生表示,金地也是知名的开发商。

  董先生说,“购买该房屋时,售楼员表示房屋北卧室窗外正对着的是通透的消防连廊,根本不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且建筑图纸上也没有标注此堵墙的存在”。因此,董先生拒绝收房,并当即提出退房要求。

  观察发现,金地城E2组团2号楼一楼共有两个入户大门,入门大厅是一二层挑空设计。如此一来,董先生所购买的2层房屋北卧室高度正好与入门大厅高度平行,因此,才出现了“墙堵窗”的情况。

  与董先生同样遭受“墙堵窗”之苦的还有该楼1单元202室、3单元202室、4单元201室等居民。

  据董先生介绍,为了给自己与家人一个交代,他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首先,董先生找到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退房,但该公司始终没有说法,并且拒绝了退房要求。当初向董先生推荐该房屋的售楼员车女士表示,多出来的这堵墙她确实不知情,对现状也很无奈。

  此后,董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听取事件情况后答复称,该局对于房产开发单位尚无执法权力,对于开发商存在的欺诈行为建议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董先生投诉后,进行了现场取证,证实了销售人员确实是按照正常无遮挡房源向董先生推荐及销售。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移交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此后,董先生就此事找到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该局对金地城原始规划方案查询后告知,金地城在申报规划方案时没有董先生所购房屋北卧室窗外的那堵墙,窗外无任何遮挡。此外,该局还表示,这堵墙也未在该局备案。

  3月4日下午,董先生又来到大连市城建档案馆,依法合规的对金地城E2组团2号楼竣工验收图纸进行了查阅。该图纸亦没有显示董先生所购房屋北卧室窗外的那堵墙的存在,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的墙却在竣工验收图纸上消失了。

  虽然董先生等到了相关部门的说法,但是他要求退房的诉求始终未有结论。

 立案调查

  3月6日,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针对董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给予了《关于12345网络件2287159号的答复意见》的书面答复。

  答复意见显示,该局未批复董先生所述“二楼消防连廊与三楼消防连廊之间的墙”,是否涉及房屋买卖中虚假宣传、未尽告知义务等行为,请向销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投诉。

  3月11日,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该局表示,以上述答复意见为准。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辛寨子市场监管所。该所一位腾姓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董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该所进行了实地调查,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孙经理表示,售楼处确实不知情,没有告知投诉人(指董先生)北侧挡光。因此,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之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目前,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针对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嫌的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10TCN141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24588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0    变更提醒  3    关联风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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