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水平较快增长 生活质量取得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九

2022-10-12 14:33:21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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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2-10-12
  • 报告类型:权威报告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收入结构不断改善,城乡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一、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收入结构不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各项措施接续发力,居民分享到更多经济社会发展红利,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一)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2012年的16510元增加18618元,累计名义增长112.8%,年均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累计实际增长78.0%,年均实际增长6.6%。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13—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快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5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上升

  各地区各部门有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管齐下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全国居民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占比不断提高。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转移净收入6531元,比2012年增长[1]139.4%,年均增长10.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16.5%提高到2021年的18.6%。2021年人均财产净收入3076元,比2012年增长149.8%,年均增长10.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7.5%提高到2021年的8.8%。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9629元,比2012年增长109.3%,年均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比2012年增长85.8%,年均增长7.1%。

  二、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一)城乡差距持续缩小,收入比逐年下降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2012年增长9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2012年增长125.7%。2013—2021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0(农村居民收入=1),比2012年下降0.38,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二)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地区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

  随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地区。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980元、29650元、27798元和30518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累计增长110.1%、116.2%、123.5%和89.5%,年均增长8.6%、8.9%、9.3%和7.4%,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最快,中部次之。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快于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0.7、0.4和1.9个百分点。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以西部地区居民收入为1)从2012年1.72、1.10和1.30分别缩小至2021年的1.62、1.07和1.10。

  三、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扩大居民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消费市场环境,有效促进了居民消费增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一)消费水平持续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2012年的12054元增加12046元,人均消费支出累计名义增长99.9%,年均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累计实际增长67.4%,年均实际增长5.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比2012年累计名义增长77.2%,年均名义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累计实际增长47.9%,年均实际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比2012年累计名义增长138.7%,年均名义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累计实际增长99.7%,年均实际增长8.0%。

  (二)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生活品质不断提高

  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7178元,比2012年增长80.2%,年均增长6.8%。食品烟酒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33.0%下降至2021年的29.8%,下降3.2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678元,比2012年增长58.6%,年均增长5.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32.0%下降至2021年的28.6%,下降3.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200元,比2012年增长117.2%,年均增长9.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35.9%下降至2021年的32.7%,下降3.2个百分点。居民恩格尔系数的下降,标志着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日益提升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交通出行、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消费快速增长,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逐步提高。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156元,比2012年增长117.5%,年均增长9.0%,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1.0个百分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1%,比2012年上升1.1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599元,比2012年增长106.0%,年均增长8.4%,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0.4个百分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比2012年上升0.3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115元,比2012年增长152.3%,年均增长10.8%,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2.8个百分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比2012年上升1.8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2%,比2013年提高4.5个百分点。

  四、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耐用消费品持续升级换代,同时,党和国家把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覆盖率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全方位改善。

  (一)耐用消费品持续升级换代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升级步伐加快,城乡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多,汽车、空调、移动电话等在居民家庭中日渐普及。2021年,城乡居民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50.1和30.2辆,分别比2012年提高132.7%和358.3%;平均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61.7和89.0台,分别比2012年提高27.5%和250.8%;平均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53.6和266.6部,分别比2012年提高19.3%和34.8%。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家电拥有量较快增加,生活便捷度大大提高。2021年,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电冰箱拥有量为103.5台,比2012年提高53.8%;平均每百户洗衣机拥有量为96.1台,比2012年提高42.9%。

  (二)居住条件和质量明显改善

  随着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贫困地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推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21年,城乡居民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结构住房的户比重为96.2%和77.6%,分别比2013年提高4.4和2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9.5%和97.0%,分别比2013年提高1.5和22.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9.4%和97.6%,分别比2013年提高2.7和1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8.7%和92.7%,分别比2013年提高1.7和29.4个百分点。

  近年来,随着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补上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短板,城乡居民厕所卫生条件明显改善。2021年,城乡居民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97.6%和82.6%,分别比2013年提高8.3和47.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94.9%和67.1%,分别比2013年提高8.0和44.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使用本户独用厕所的户比重为97.7%和96.8%,分别比2013年提高8.0和4.2个百分点。

  (三)生活环境和品质持续向好

  “四通”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全国范围内通电的社区[2]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地区居民所在社区已基本实现全部通电话和通有线电视信号,有99.9%的户所在社区实现通公路,比2013年提高0.7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分别有99.9%、99.8%和99.9%的户所在自然村实现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信号和通公路,比2013年提高1.3、10.6和1.6个百分点。

  2021年,城镇地区有96.6%的户所在社区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农村地区有80.4%的户所在自然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分别比2013年提高5.3和34.8个百分点。2021年,城镇地区有99.1%的户所在社区垃圾能够做到集中处理,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农村地区有95.2%的户所在自然村垃圾能够做到集中处理,比2013年提高46.5个百分点。

  (四)医疗服务和教育服务水平提高

  随着城乡医保并轨政策的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城乡居民能够享有的医疗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2021年,城镇地区有87.5%的户所在社区有卫生站,农村地区有94.8%的户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分别比2013年提高7.8和13.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获得的教育服务水平明显改善。2021年,城镇地区有99.0%的户所在社区可以便利地上幼儿园或学前班,比2013年提高2.3个百分点;有99.2%的户所在社区可以便利地上小学,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2021年,农村地区有90.1%的户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幼儿园或学前班,比2013年提高14.4个百分点;有91.3%的户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小学,比2013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全方位跃升,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迈进。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着力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

  [1]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名义增长。

  [2]社区在城镇地区指的是居委会或社区,在农村地区指的是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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