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3-09 14:48:03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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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2023-03-07
  • 发文字号:赣市办发〔2023〕4号
  • 发文机构: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实施日期:2023-03-07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其他相关

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市办发〔2023〕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3〕2号)要求,全力拼经济拼发展,加快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领导挂点联系、三级协调调度以及抓项目促投资例会、每月重大项目调度会等机制,加大对596个省大中型、66个省重点、1885个“八大行动”、277个“四大攻坚行动”等项目推进力度,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一站式集成审批”等模式,深化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等改革,强化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推动计划项目加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开工项目加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等;各项措施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一一列出〕

  2.抢抓机遇争资争项。发挥专班推进作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基金等资金支持。加快64个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资金支付,推动基金项目采取投贷结合方式解决后续融资。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确保2023年提前批次债券资金在今年6月底前使用完毕。积极争取寻乌至安远至赣州高速、茅店枢纽等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调整,推动赣龙厦高铁、景鹰瑞铁路、2—3个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苏区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3.着力推进招大引强。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攻坚突破年行动,市本级每月举办一场专题招商活动,各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拿出至少一半以上时间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市级产业链、驻点招商小分队、商协会作用,引进投资超2000万元项目400个,其中百亿元项目10个、50亿元—100亿元项目20个、20亿元—50亿元项目40个。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加快工业倍增升级

  4.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产业链内外部、上下游企业与供应商经销商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赴外地参展,每个产业链组织开展专题对接活动2场以上。依托产业链金融服务团,构建政银企联动机制,组织开展4场以上产融对接活动,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链汇聚。健全产业链问题收集办理长效机制,定期召开政企圆桌会议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及市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5.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瞄准产业高端、产品终端、科技前端,做优做强“1+5+N”产业集群,落实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锂电新能源、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发展永磁电机、氟盐新材料、汽车电子等新兴产业,推进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争规上工业营收突破6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及市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

  6.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开展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赛马比拼”,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42个,实现年度计划投资1571亿元,开工孚能新能源电池等312个项目,续建中金电子等130个项目,竣工投产富士康智能制造等208个项目。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行动,推动400家企业实施技改升级。全年工业固投、工业技改投资均增长10%以上,在全省实现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及市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

  7.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设立深赣产业基金、赣州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和锂电新能源产业基金,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稀土有色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一批技术前沿、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推动政策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赣州发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8.全域推进数字赋能。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落实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110个市级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达到1600亿元。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千兆城市”建设,培育壮大“信创+网安”、区块链、北斗时空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加快产业数字化,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新增企业上云8000家以上,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加速数字化治理,上线试运行“城市大脑”(一期),建成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及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充分激发消费活力

  9.全面激活商贸消费。市级层面统筹发放5000万元文旅商贸电子消费券,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放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出台实施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促消费活动500场以上,高标准办好第五届赣菜美食文化节。分时段、分区域制定弹性管制措施,支持商贸企业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外摆经营”、延长营业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

  10.繁荣发展文旅体消费。落实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实施好市本级“引客入赣”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组织市外团队游客到赣州开展三天两晚休闲度假,按专列、旅游包机、自驾等出游形式,分别给予旅行社每人次40元—125元补助;按年度内组织市外团队游客每达2000人奖励4万元标准,对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一批引客政策。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支持国有景区通过市场化手段开发二次消费项目,推动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鼓励各地出台五星级酒店、民宿发展扶持政策,力争全市引进2—3家五星级酒店,打造20家以上精品民宿和2个以上民宿集聚区建设示范点。加快发展赛事经济,积极承办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攀岩锦标赛、中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等重大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赣州旅投集团、市体育局〕

  11.培育壮大线上消费。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促产业转型助消费升级行动,加大与阿里巴巴、京东、抖音等知名电商合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引进头部直播电商短视频(MCN)机构和平台企业,办好“赣品网前冲”、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网络营销活动,以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江西(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博览会等大型线上促销活动,力争网络零售额突破70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深挖农村消费潜力。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县域市场,推进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改造。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6个,完善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大与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加强脐橙、蔬菜、油茶、粮食、畜禽等大宗农产品供给,引进投资超5000万元农产品深加工项目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

  13.大力提振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延续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鼓励其他县(市、区)出台相应政策。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落实支持居民一年内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

  四、加大力度助企纾困

  14.优化升级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新一轮对标粤港澳大湾区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擦亮“干就赣好”品牌。聚焦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扩容范围,力争营商环境达到全国(更多政策,请查阅中房网 www.fangchan.com)第一方阵水平。推进省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好40项重点任务和127项改革事项落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新官不理旧账”等专项治理。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区建设,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有系列惠企纾困政策,没有明确执行期限的继续实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联及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6.加大金融帮扶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继续扩面、增量、降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对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加快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为中小微市场主体提供信贷撮合、融资增信等“一站式”服务。保持中小企业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引导辖内农商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进整村授信担保业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800亿元以上。落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措施,新增上市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市财政局、市金盛源担保集团、赣州银保监分局〕

  17.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帮扶活动。延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放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补贴政策措施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在我市注册、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且无欠费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当年全省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单位缴费部分的1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持续深化开放合作

  18.推进深赣对口合作。落实深圳与赣州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深化两地互访交流、联席会议等机制,出台重点领域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深赣港产城一体化合作区、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推动共建深赣“飞地”产业园区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运营深圳精品(赣州)展销中心和赣州在深特色优质农产品展示专区、驻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科创飞地,推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托管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东江源“思源之旅”等旅游主题活动,加快首批21个重点合作事项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市直有关部门〕

  19.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鼓励外贸企业赴海外抢市场、抢订单,对符合条件的赴海外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人员费等补助。建立实施重点外贸企业金融“白名单”制度,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对企业海外仓、跨境电商线上线下选品中心及平台、进口商品展示+新零售中心等给予重点扶持。吸引外资设立投资基金,组织开展走进跨国公司总部专项行动,推动已落户外资项目扩大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赣州海关、赣州银保监分局〕

  20.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出台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高质量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深化口岸“三同”试点,力争开行铁海联运班列1800列、中欧(亚)班列300列,跨境电商进出口保持400万单以上,完成赣州综合保税区规划调整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力争开工寻全高速西延、济广与厦蓉高速会昌联络线,建成瑞金机场、信雄高速、赣州港(水运)五云码头等,加快建设瑞梅铁路、长赣高铁、遂大高速、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等。争创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赣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大力弘扬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以“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总抓手,进一步大干项目、大抓落实,推动重大项目应开早开、重点企业达产满产、惠企政策应出尽出,全力以赴争创一等工作,奋力夺取开门红、实现全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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