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房地产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评价标准》(简称《标准》)的广泛应用,指导企业规范开展ESG实践,我会就标准宣贯培训、专家库组建、评价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一)宣贯培训内容
重点对《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评价流程、指标体系及实施要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相关单位全面理解标准要求。
(二)宣贯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通过视频讲座、直播等形式,线下组织专题培训会,邀请标准主要起草人及行业专家进行讲解。
1.培训对象
面向以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
2.时间安排
宣贯工作计划于近期启动,持续至2026年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家库组建工作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ESG领域的专家,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在ESG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ESG评价标准、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等;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企业ESG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或相关项目的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报送至指定邮箱;
3.组织专家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四)管理与使用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专家资源的高质量和有效性。
三、评价工作
评价分为评价机构主动开展评价和房地产企业申请评价两种。
(一)评价机构主动开展评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机构应使用房地产企业官方公开数据进行评价;
2.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评价机构在中房网上予以公告。
(二)房地产企业申请评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单位需依据本标准要求准备申请文件资料,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网址为:http://123.56.203.30/;
2.评价机构应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无误;
3.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4.审查通过后,由评价机构在中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公示期结束,由我会发文公告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超飞、金兰、张婧楠
电话:17060958668、15201251500、18310810071
邮 箱:zhongfangxie888@163.com
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