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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房地产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 评价标准》工作的通知

 2025-09-18 09:17:54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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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房地产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评价标准》(简称《标准》)的广泛应用,指导企业规范开展ESG实践,我会就标准宣贯培训、专家库组建、评价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一)宣贯培训内容

  重点对《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评价流程、指标体系及实施要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相关单位全面理解标准要求。

  (二)宣贯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通过视频讲座、直播等形式,线下组织专题培训会,邀请标准主要起草人及行业专家进行讲解。

  1.培训对象

  面向以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

  2.时间安排

  宣贯工作计划于近期启动,持续至2026年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家库组建工作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ESG领域的专家,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在ESG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ESG评价标准、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等;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企业ESG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或相关项目的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报送至指定邮箱;

  3.组织专家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四)管理与使用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专家资源的高质量和有效性。

  三、评价工作

  评价分为评价机构主动开展评价和房地产企业申请评价两种。

  (一)评价机构主动开展评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机构应使用房地产企业官方公开数据进行评价;

  2.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评价机构在中房网上予以公告。

  (二)房地产企业申请评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单位需依据本标准要求准备申请文件资料,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网址为:http://123.56.203.30/;

  2.评价机构应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无误;

  3.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4.审查通过后,由评价机构在中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公示期结束,由我会发文公告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超飞、金兰、张婧楠

  电话:17060958668、15201251500、18310810071

  邮  箱:zhongfangxie888@163.com

  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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