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有关部门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办法》(中国房协[2026]80号),我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房协(联系方式见附件)申报广厦奖。广厦奖评选办法、评选指标及计分标准、广厦奖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中房网(www.fangchan.com)查询。
二、初评与推荐
省级房协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第十二届广厦奖分两次推荐,第一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第二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
第十一届广厦奖评选活动中已完成初审且符合要求的项目,省级房协可继续推荐,仍按原办法进行后续评选工作。
三、评审与表彰
我会将根据各省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现场复评,召开评审会和会长办公会,确定广厦奖获奖项目,发布通报并召开表彰会议。
四、候选项目工作
企业可随时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房协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省级房协负责初评并向广厦奖办公室推荐,广厦奖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中国房协分批公布候选项目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5号楼4层
联系人:周贞玲、彭春芳、许强
电 话:010-68352045
邮 箱:guangshajiang@126.com
附件:省级房协联系方式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省级房协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