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峰:在中房协法律事务专委会重组会议上的讲话

2012-02-01 10:01:20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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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调整重组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0月27日)

刘志峰


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中国房协去年换届前有10个分支机构,最近多分支机构正按照在今年1月份中国房协六届二次理事会上通过的“总量控制,合理配置;适度调整,体现特色;凸显专业,优化服务;整体效应,持续发展”的原则,陆续开展调整工作,以使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更加充实,不断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今天是中国房协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调整重组会,调整重组后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提供房地产法律服务。我认为,要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一定不能脱离我国房地产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从目前来看,我国房地产行业面临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住房保障,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因此,委员会开展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上述三项主要任务,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领导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的指导下,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体系,逐步落实“服务政府立法、服务会员维权、提高行业业务素质”的服务宗旨,这三项宗旨也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服务政府有作为、服务行业有推动、服务会员上水平”服务宗旨在房地产法律领域的具体体现。

对于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开展,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服务法规司做好立法、修法等相关工作

服务政府立法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职能之一。目前,《房地产管理法》正在修改,《基本住房保障法》正在起草,在上述修法、立法的过程中,委员会应当积极主动的服务好法规司,做好立法、修法的相关辅助工作。除立法、修法工作以外,委员会还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规司的指导下,完成法规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做好基础性研究工作

基础性研究工作无论对立法、修法还是执法都意义重大。这就要求委员会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前瞻性的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提交协会和主管机关。具体来说:

首先,在对整个行业发展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针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选定主题开展研究。

其次,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互动,委员会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同时也希望企业积极向委员会反映情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真正了解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掌握影响行业发展的第一手资料,以确保研究成果的适用性。

再次,要多研究境外相关的法律制度,了解相关制度的最新走向,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具体建议。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

研究房地产法律理论,目的是要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又可以更好的优化理论研究。这就要求委员会,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交流,动态了解房地产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要掌握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向主管机关反馈,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打下基础。

同时,委员会还应当加强与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律师会员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听取律师会员的意见与建议。今后委员会还应当逐步建立完善房地产法律专业律师库,根据会员企业的要求,推荐优秀律师,加大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实务服务的力度。

(四)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委员会要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领导与法规司的指导下,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解读工作,加大在会员中进行法规政策宣传的广度与力度,力争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业务素质。

以上是对委员会今后工作开展的几点意见,希望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执行,真正把“服务政府立法、服务会员维权、提高行业业务素质”的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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