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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滨: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 大力推进住有所居

 2011-05-17 14:46:55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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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素有"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之称,以城市环境优美,建筑风格多样闻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城区规模不断向周边扩展,一大批建于上世纪中期甚至更早的房屋渐渐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加上老城区内部和城市边缘地带历史上形成的棚户聚居区,大量居民生活在危房棚户区内,亟盼通过大规模的集中改造,改善自身的居住条件。经过上世纪80年代政府主导大规模改造和本世纪初市场化运作改造,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或为城市中心区高楼夹缝中的零星小块居民区,或是城市边缘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连片棚户居民区,大多建成历史久远,很多房屋都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简易土木结构、砖木结构,还有土坯泥草结构房混建,居民居住条件极差。棚户区内大部分无燃气、排水、集中供热,不但居民生活不便、环境恶劣,还极易发生治安案件。棚户区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彻底改造棚户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百姓关心期盼的实际问题,更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心头挥之不去的重负。2008年以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心抓住中央、省支持政策机遇,下大力气,彻底改造全市现存棚户区。

    一、市场化理念,筹措棚改资金在棚改工作启动之初,资金问题上最突出的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融资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筹融资领导和组织工作。

    (一)创新模式,"政、企、银"结合落实棚改启动资金。创新模式采取政、企、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建立了融资形式多样互补、融资步骤梯次推进的新模式。一是依托哈投集团融资平台,专门组建了哈投民生公司,作为棚改融资的市场主体,通过从政府到企业,再从企业到政府的融资主体转换,实现了棚改资金的合理流动。二是通过财政投入、发行信托、企业投入和申请贷款等渠道,有效满足了资金需求。通过先行筹措投入拆迁启动资金,资金回流后转为资本金,梯次使用,撬动贷款。2008年,通过财政投入、信托融资、发行理财产品、省财政串借和"以奖代补"以及回笼资金循环使用等渠道,全市棚改合计筹融资并拨付使用17.63亿元(本息合计19.85亿元),截止目前已回笼17亿元。2009年,启动了棚改搭桥贷款新举措,与兴业银行签订意向贷款额度20亿元,已落实项目贷款10.6亿元,满足了项目启动资金的需求。2009年10月,市棚改办、财政局、哈投民生公司和兴业银行哈分行联合举行了"哈尔滨市2010年棚改项目贷款合作签约仪式",兴业银行承诺将根据2010年棚改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贷款支持。

    (二)让利与民,"拆一还一"破解启动资金量大矛盾。随着房价和人工费用的升高,房屋拆迁成本、建设成本都在同步提升,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总量不断加大。根据测算,53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仅拆迁资金需求量就在140亿元左右,按三年投入,每年需滚动投入47亿元。如果再加上建设资金,我市棚改的筹资压力是十分巨大的。而这些棚户区的居民群众大多属城市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和民政优抚群体,收入低、生活艰难、无力改善居住条件。能否实现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核心是要制定能够利民、安民的好的拆迁政策,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减少启动资金需求。我市棚改拆迁政策的制定,除了依据现行拆迁办法外,主要遵照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将"拆一还一"列为基本原则,努力体现"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为了保证拆迁困难家庭真正获得实惠,我们进一步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增加了40平方米最低保障户型政策,加大了惠民力度。为加强棚改项目拆迁环节的监督管理,我们开发了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被拆迁房屋网格化分户表,实行房屋拆迁协议网上联机备案管理,对拆迁进度和拆迁资金进行时时监管,破解了启动资金量大的矛盾。经初步估算,如果全部实施净地出让,假定按3年分年投入,每年需政府投入拆迁资金46亿元;如果50%实施净地出让,每年需政府投入拆迁资金约为23亿元。

    (三)市场运作,"招、拍、挂"实现棚改资金基本平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以棚改优惠政策为依托,组织国有及民营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摘牌形式取得项目开发权,确保棚改项目资金自求平衡,工程按期开工建设,拆迁居民按时进户目标的实现,政府和市场两个轮子同步运转,通过市场机制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参与棚改。具体操作上,实行"毛地净挂",在坚持政府拆迁主体地位不变的基础上,对毛地项目进行详细的拆迁成本测算,在拆迁前按照准确的净地测算价格进行项目预挂牌,政府在挂牌文件中承诺净地交付期限。通过上述统筹推进的办法,政府可以利用摘牌单位的预交资金,作为拆迁启动资金组织拆迁,与此同时,由中标开发建设单位与拆迁同步办理规划、土地、施工招标等合法合规手续,政府拆迁净地后,企业马上进场施工,大幅提前棚改项目的开工时间。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挂牌项目13个,出让土地面积84.7万平方米,成交价16.97亿元。除划拨外,尚有101万平方米土地,按现行价格估算至少可收回土地出让金31亿元,初步实现棚改资金基本平衡。

    二、为民办实事,政府下大力气哈尔滨市位于东经125°42′~130°10′、北纬44°04′~46°40′,地处中国东北北部,黑龙江南部,同时位于亚洲大陆东部季风区,常受西伯利亚冷干气团(冬季风)和副热带暖湿气团(夏季风)影响,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冬季长、严寒,夏季短、湿热,春多大风、易干旱,秋温骤降、多冻害,冬季结冰期长,素有"冰城"之称。城市棚户区改造住宅设计,不仅要考虑结构要求,还要满足保证保温、防冻需要,工程建设成本与其它地区相比较高。再考虑我市冬季不能施工因素,年仅有可利用施工时间为192天,留给棚改拆迁建设的时间少。我们既要加快拆迁进度,又要确保和谐稳定推进,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十分巨大。

    (一)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倾心关注棚户区群众疾苦,将棚改工作列为我市一号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市级四大班子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棚改工作,明确了棚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运作模式等的重大方向性问题;市政府组建了由市长任组长、六名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的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市棚改工作;在领导小组之下,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搭建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棚改办,并建立了棚改办临时党委,市纪检委也向棚改办派驻纪检组,为棚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推进中,有关市委常委分工包区,各包区常委与各区棚改工作直线联系,具体支持棚改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社会各界,多次听取情况通报,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各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出征、亲自坐阵指挥,区委、区政府领导包片、包项目,做到在组织领导、力量投入上向棚改工作倾斜。市直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与市棚改办协调配合,把棚改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采取超常规措施,合力攻坚。各级、各界的空前重视,党政齐抓共管的坚强领导,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和社会推动力,为棚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充沛的动力。

    (二)建立绿色通道,保证棚改项目早日拆迁建设。在棚改建设项目审批上积极创新模式,开通了审批提速通道,实行联席会议和推进周例会制度,会审、会决,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一是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棚改项目,召开协调会,确定主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棚改项目由市棚改办和市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全程跟踪、协调、积极配合办理。二是对棚改项目遵循优先办理、特事特办的原则,受理后快速启动,通过联审会议,对申报材料文件齐全、法定费、税缴齐后,即核发证照。三是对建设单位报建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实行"一审一核",告知承诺制,做为即办件办理。四是在受理"绿色通道"的棚改项目,实行窗口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报建人完善审批材料,告知下一个环节审批程序,积极主动促进推动报建单位快速办理。在这一过程中,市房产住宅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一些单位,从大局出发,积及配合工作,支持加快棚改项目审批进程,为全市的棚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科学组织实施,配套基础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为了有效解决棚改工程工期短的问题,使拆迁居民早日回迁进户。我们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出台了《哈尔滨市棚改新建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作实施意见》,超前编制完成了《2008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棚改新建小区配套地下管网综合规划》、《道路改造规划》及《小区道路初步设计》、《哈尔滨市棚改新建小区数字化城管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了棚改小区中配建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八大类公共设施建设指标。市棚改办与市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单位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开展现场办公、现场对接;各区也与供排水集团、物业供热集团等相关配套单位签定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协议书》,确保了配套设施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推进。

    三、推进住有所居,棚改取得好效应棚户区改造伊始,哈尔滨市提出要把棚户区改造建设成为以体现民生、民心、民主为主要特点的"三民工程"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文明气息的"两提工程"。从一年多来的实践效果看,效果已经逐步显现,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一)住有所居,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哈尔滨市集中改造的城市连片棚户区,涉及8万户居民,绝大多数是低收入困难群体,既没有能力改造危旧住房,更谈不上购买新房。棚户区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8.3平方米,人均仅为15.1平方米;随着回迁房的建立,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将增加到67.3平方米,人均可达21.1平方米,这些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困难的群众,通过棚户区改造,住上了新楼房。实施棚户区改造,不仅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而且也使他们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价值数万元的房屋资产,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通过棚户区改造,过去破败不堪、缺乏市政公共设施的棚户区不见了,重新展示在世人面前的将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不仅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而且这些地段的商业价值也大幅度提升,成为一处处城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以道外区滨江小区棚改项目为例,新建商服价格达到90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4800元/平方米,相当于市区二环以内同类房屋均价水平。同时,通过棚户区改造还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总体布局的优化,加快了新区建设,拉开了城市的骨架,拓展了城市的发展空间。

    (二)棚户区居民收入增加,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增加。一年多来,全市棚户区改造共投入建设资金30亿元,直接拉动当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个百分点。还有力地拉动了全市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居民内低收入家庭多的实际,我们在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中,拟优先安置低收入家庭人员参与小区的保洁、保安、维修等物业管理工作,从而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达到社会和谐,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棚户区改造特别是其中的拆迁工作牵扯面广,触及利益多,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极高。历年来城建信访案件中拆迁上访都占有很高比重。而这次棚改拆迁又涉及2万多户居民的切身利益,这些群众多数生活困难,对借助拆迁彻底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的期望值很高,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压力较大。为此,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坚持严格政策标准,严格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并通过发放拆迁便民卡、设立公示板、建立"哈尔滨棚改在线"网站等渠道,公开拆迁政策,公开工作程序,保证了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保护了每一户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我们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暖人心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真心用户和支持,不仅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还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信317件,实现了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树立了政府威信,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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