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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二季度报告

2019年二季度,中央层面依然强调坚持房地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尤其在房地产金融方面多次提出防范风险,同时对公租房发展的规范政策逐步完善。各地规范和稳定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持续推进人才落户和人才住房政策,部分城市仍收紧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规范公租房发展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公积金及受赠房产税收政策调整。

4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并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

6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出将进一步落实降低成本政策,企业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无自有住房职工,通过备案后,可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改进封存账户提取管理;简化企业开户、销户流程,购房、租房首次提取可实行网上办理。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显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包括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规范公租房发展。

4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5月7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以及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表示多渠道筹集房源,有新增公租房实物供给需求的,可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的政策,明确配建比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鼓励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

5月9日,住建部召开全国公租房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摸清保障需求,分类实施精准保障。人口流入量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公租房供给;加快推进公租房租赁补贴,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租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坚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稳定,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5月10日,央行表示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坚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严查房地产违规融资,房地产行业政策将聚焦五大重点: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5月25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要特别警惕境外资金的大进大出和热钱炒作,坚决避免出现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过度泡沫。” 6月13日,再次提出“房地产过度金融化,居民负债率占相当大的比例。要防止房地产的投资行为。”

6月,银保监会针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开展约谈警示,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二是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三是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稳健发展;四是控制业务增速,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五是提升受托管理能力,积极优化房地产信托服务方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7月9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务的详细信息,包括债务规模、期限情况、经发改委备案登记情况等,并提交《企业发行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披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明确资金用途等情况;应制定发行外债总体计划。

住建部负责起草住房租赁条例等3项法规。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住房保障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需负责起草《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住房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管控和整治。5月2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一是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二是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三是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四是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7月1日,住建部表示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二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各地落实“因城施策”,支持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发展,热点区域限购限售升级

培育和支持租赁住房市场。海南、深圳、广州、厦门、合肥、西安等省市先后出台文件规范和稳定住房租赁市场,主要鼓励多主体参与住房租赁经营、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有效增加市场供给、稳定租赁住房性质、修订完善了财政奖补政策等。深圳提出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推进人才落户、人才住房政策。海南、杭州、天津滨海新区等完善和改进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在购房方面,海南、南京、宁波、三亚、呼和浩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等省、市、区对不同层次人才购房给予人才购房信贷支持,如购房款折扣、首付按最低比例执行、房贷利率优惠、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等。苏州工业园区、广州建设人才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公积金政策调整。佛山提出“职工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西安暂停西安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并提出“以贷促缴,以缴定贷”;合肥规范公积金提取政策,严审证明材料;中山申请人户籍地住房及正在还款的房产计入住房套数;青岛取消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两年的限制;湖南上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房龄与贷款年限要求。

部分热点城市升级“限购”“限售”“限价”政策。西安针对迁入户籍人口,需入户一年方可购房,非户籍则需五年以上社保或个税。丹东要求同一楼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每月环比涨幅不得超过0.6%。7月24日苏州调控升级,提升了限购门槛,扩大了限售区域,明确2019年房价涨幅目标必须控制在5%以内。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济南、石家庄、深圳出台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方案,加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土地供应,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就近异地安置等。

市场:销售面积、土地成交负增长

上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较增速保持高增长;项目新开工增速小幅回落;土地成交价款和土地购置面积持续大幅下跌;商品房销售面积负增长,销售金额增速回落;商品房库存持续减少;季度内国房景气指数走势平稳。

投资:开发投资量保持高位,增速较前期缓降。上半年开发投资61609亿元,同比增长10.9%,保持稳定增长。住宅投资增长15.8%,主要靠90-144平的中大户型拉动,同比增幅高达27%,144平方米以上住房涨幅为11.0%,其中的高档公寓和别墅下降4.3%;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投资下降5.2%;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投资持续下降,分别下滑0.7%、9.8%。

在开发投资构成中,土地购置费上涨24.2%,其次为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建筑工程,分别上涨22.0%、9.4%,安装工程持续负增长,下滑24.2%。

土地:成交价款、购置面积跌幅明显。上半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3811亿元,同比下跌27.6%,土地购置面积8035万平方米,同比下跌27.5%。开发企业在各省市土地储备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最高的天津上涨87.4%,跌幅最大的甘肃下降92.1%

销售:商品房销售面积负增长,销售金额增速回落。上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57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其中期房销售面积640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占总销量比重84.6%。商品房销售金额70698亿元,增长5.6%;其中期房销售金额61532亿元,同比增长8.7%,占总销售金额的87.0%。分类物业销售面积均同比负增长,住宅下降1.0%,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分别下降10.0%、12.3%;分地区来看,东部、中部及东北地区负增长,同比分别下降4.6%、0.5%、8.3%,中部地区上涨2.3%。

库存:商品房待售面积持续减少。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0162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7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672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1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74万平方米。

价格:70城房价同比全面上涨

新房:70城同比全部上涨。 4-6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分别为67个、67个、63个,环比增幅算数平均值分别为0.62%、0.71%、0.66%。4-6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均表现为上涨,同比增幅算数平均值分别为11.35%、11.26%、10.78%。

二手房: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减少。4-6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分别为55个、55个、45个,环比指数算数平均值分别为0.53%、0.43%、0.28%。各月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城市数量均为68个,同比指数算数平均值分别为7.93%、7.74%、7.32%。

城市:增长点仍一线及热点城市

上半年40重点城市中,10城市开发投资同比下滑,三亚跌幅最大,下降47.3%;30城市同比上涨,福州以34.9%涨幅居首。重庆开发投资总额明显领先其他城市,为2128亿元,位于前十的还有上海、北京、武汉、天津、杭州、广州、、苏州、郑州、南京,在1300-1900亿元之间。

销售面积方面,40个重点城市中,21城市下滑,三亚跌幅居首下滑50.0%,呼和浩特、太原、杭州跌幅超过20%;19城市上涨,北京以68.7%涨幅居首。重庆以314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遥遥领先,武汉、成都、郑州以1703万平方米、1652万平方米、1552万平方米次之,前十的还有苏州、西安、长沙、宁波、福州、昆明,销售面积在808-1039万平方米之间。

14城市销售金额下滑,三亚跌幅居首下滑54.7%;26城市上涨,北京以92.1%涨幅居首。商品房销售金额前三的为,重庆、武汉、上海,销售金额超过2300亿元,前十的还有深圳、苏州、成都、杭州、广州、北京、郑州,销售金额在1513-1802亿元之间。总体来看,上半年投资、销售增长点主要集中在一线及热点城市,三亚、呼和浩特、太原、海口等城市表现较弱。

企业:销售规模微涨拿地态度谨慎

业绩:百强销售规模小幅上涨。根据克而瑞数据,上半年TOP100房企累计权益销售规模近3.9万亿元,同比微增4%。各梯队集中度表现分化,TOP3,TOP4-10、TOP11-20、TOP21-30集中度较去年也均有一定幅度的提升,分别为10.5%、12.2%、8.5%、5.8%;TOP30-50,TOP50-100集中度分别为8.0%、9.5%,较去年回落0.2和0.8个百分点。

拿地:百强房企维持谨慎态度。2019年上半年,销售百强房企新增货值总量超过4.5万亿。共有14家房企新增货值突破千亿,其中碧桂园、绿地和万科分列前三,新增货值均已突破2000亿元。1-6月,TOP1-10、TOP11-20、TOP21-30、TOP30-50,TOP50-100拿地销售比 分别为0.37、0.42、0.36、0.34、0.42,比2018年同期各梯队拿地销售比均有下滑,房企拿地维持较为谨慎态度。

金融:企业资金面较为乐观 融资环境趋紧

货币供应:平稳增长。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92.14万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高0.5个百分点。5月15日起,央行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房地产贷款:持续增长,增速回落。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比上季末低1.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96万亿元,同比增长17.3%;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9%。

企业到位资金:增速回升。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84966亿元,同比增长7.2%,比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3330亿元,增长8.4%;利用外资43亿元,增长51.8%;自筹资金26731亿元,增长4.7%;定金及预收款28465亿元,增长9.0%;个人按揭贷款12806亿元,增长11.1%。

政策视野和覆盖面相对窄、浅、简。

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聚焦房价和保障房,反映出政策主攻方向和重点,这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是房地产业发展还需要在更广层面和更大范围,综合施策,协调配套,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房地产供给侧的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早日形成。规划设计、土地供应、货币信贷、税收调节、价格机制、绿色建筑、装配施工、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政府和房地产业界,仍然存在巨大开拓创新空间。

部分中短期调控政策制约中长期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是持续严格地贯彻执行限购、限价、限贷、限售,只限面包价,不限面粉价;另一方面是改善需求旺盛和绿色、智能、百年建筑的推行,直接导致的成本增长。对企业资金链和利润的挤压,直接结果就是大量采用低端建材设备,大量建造短生命周期房屋,公建配套基础设施的不足和效能低下,毛坯房普遍存在及其后期装修资源巨大浪费及长期环境扰民等,都是房地产业发展中的无奈痛点。短期政策不能长期化,长期目标不应缺失长效机制加持赋能。

近期行业所需资金受到明显政策冲击。

银保监会约谈部分信托公司,要求收紧房地产业信托资金,要求收回的资金不得再进入房地产;国家发改委要求房企海外发债只能用于置换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并进行外债备案登记和承诺;三、四线城市的棚改资金被压缩,使用受限制。下半年房企资金困局会比上半年严重一些。流行认识认为房地产业,过度挤占了我国生产资源和消费能力,其实制造业投资回报率过低源于高税费,消费水平下降主要是养老、医疗、教育的高负担。

三四线城市棚改红利弱化,库存上升。

在整体销售负增长的环境下,三四线城市,特别是经济发展乏力的地区,返乡置业减弱、棚改数量减少、新增人口不足,但是房价高企,行业回调可能性较大,并出现新的库存。

1、中美贸易摩擦谈判进程及效果比预期要差一些,并成为未来中长期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叠加经济结构调整,去杠杆,消费降级,通胀因素等,未来经济增速预计进一步下行并大概率影响到房地产行业。在房地产防风险下,政策不会放松,继续贯彻“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对市场变化保持高度敏感性,中央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问责观察期下沉到季度、月度层面,且以房价为考核核心指标,总体稳定背景下“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会是下半年及更长时间的政策基调。

2、房地产各项指标上,企业对市场仍有信心,投资将保持高位稳定增长;上半年销售面积多年来首次表现为负增长,预计全年销售面积可能会低于去年,但跌幅有限,预计下跌5%左右;销售金额大概率保持正增长,预计1%-2%。平均房价仍有一定涨幅,70城市房价大部分依然保持同比增长,环比房价下跌的城市会显著增加;在企业资金压力下,拿地积极性降低,土地市场仍保持负增长。

3、房地产企业在融资渠道受限制下,资金流动性降低,下半年销售策略可能更加多元化,提高项目周转速度加快回款,以保证现金流。与此同时,企业分化将愈加明显,小型房企竞争优势减弱,集中度向规模房企进一步深化。

上半年土地购置面积负增长
土地成交价款连续下行
多数省市土地量价回落明显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高位逐步回落
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增速平缓回落
房地产贷款余额增速继续平稳回落
新开工面积增速放缓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持续为负
二手房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全线回落,环比上涨城市数量明显缩水
国房景气指数变动趋向平缓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平稳,开发企业资金面较为宽松
土地市场量价均大幅下跌
房屋新开工保持增长,竣工规模持续负增长
商品房销售面积负增长房价持续上涨
市场步入降温通道城市间分化加剧

典型房企拿地积极性不减
销售放缓和集中度提升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统计数据
房地产市场主要指标汇总
2019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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