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中长期房地产业制度建设

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标应当是解决百姓住有所居,并构建健康、有序、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使不同层次的人群都能得到合理的居住定位。专家建议,抓住短期调控政策提供的宝贵时间窗口,从摸清基本底数、加快房地产立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制度创新、探索财税改革、丰富产业形态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建立我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房地产中长期的根本制度。

开展居民住房状况普查1

1986年住房普查以来,我国房地产和城镇居民数量及住房状况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各级政府基本不掌握住房数量、结构、分布、使用年限、产权状况等基本情况,使制定和出台住房政策缺乏科学依据。建议开展全国城镇住房普查,为产业规划和保障性住房规划提供研究决策支撑。

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1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国房地产业一直没有中长期的产业发展规划,仅有时间不超过5年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不能认为是一种正常现象,既不利于房地产各项调控政策的制定,也不利于房地产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建议住建部牵头,组织力量,着手制定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着手房地产立法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住房制度的改革,现行的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着缺失空白,如“住房保障法”、“房地产法”、“房地产金融法”、“房地产税收法”等;二是法律、法规本身和发展现状不相适应,之间也不相衔接。建议组织人员积极研究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法律法规清理的同时,加快房地产的立法工作。

推进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1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种类多、重叠多、总量大、结构不合理、征收难度大成本高。专家建议按照简税种、宽税基、低税率、调结构的方向,积极推进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其基本原则是在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规范房地产税费的收益分配。税费改革要有利于打击投机、保护投资、合理利用资源、维护产业政策、推进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现阶段要鼓励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将多余住房推向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

实现全国土地、建设、市场、保障房信息联网体制1

针对我国房地产相关信息地区化和全国割裂的情况,加快推进全国房地产信息的联网,实现土地供给、房屋建设、市场交易和保障房建管的信息共享。

第一步,在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之间实现联网;

第二步,在全国70个重点城市之间实现联网;

第三步,在全国县级市以上的城市实现联网。

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之后,还要联合公安、民政、工商、财税、银行、证券等部门,实现个人家庭财产信息联网。

协调发展商品房和保障房1

历史经验证明我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建立在商品房和保障房协调发展基础之上,两者不能偏废,也不能互相冲击取代。在当前全国大力建设保障房的同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商品房的协调发展,维护商品房市场的稳定。

在商品房内部,要协调发展住宅类地产和商业地产(包括商业、办公、会展、旅游、工业、养老等非住宅类地产);在保障房内部,也要协调发展销售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只有这么做,才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才能降低并分散房地产的市场风险,才能满足我国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调整的需要,才能满足我国城镇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