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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2022-03-18 09:47:04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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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了《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编制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是湖北省市场监管工作首部五年规划,是立足新阶段,指导2021-2025年湖北省市场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专门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组建专班,拨付经费,强化督办,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开展专题研究。2019年9月起,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共分18个专题开展调研,同时围绕市场监管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等3个重点课题,委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二)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评估总结“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成效,2020年5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8月形成初稿,之后广泛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利用省局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先后召开系统内部会议6次、“两代表一委员”和市场主体代表座谈会1次、专家学者座谈和论证会1次。

  (三)形成规划文本。综合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对接全国、全省规划和国家市场监管规划要求,反复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规划》正式文本,并按照程序完成有关衔接、审核审议等工作。

  二、总体思路

  (一)坚持对标对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国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全面准确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深化细化实化工作,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在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聚焦聚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管理念、制度工具、机制方式和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实施功能性、建设性、激励性、智慧型、开放型监管,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公正。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强化公开、公平、公正监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加强贯通生产、流通、消费的全链条监管和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努力实现高水平、专业型、现代化监管。

  (四)坚持系统共治。突出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系统治理,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提高市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打造与省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五)坚持务实求效。突出以监管有为促进市场有效,谋划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一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载体,同时明确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评估考核等有效路径,确保规划可操作、能落实、见成效。

  三、总体要求

  (一)面临形势。市场监管面临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与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不统一不完善的矛盾、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顺畅的矛盾、监管执法任务繁重与自身资源和能力有限的矛盾、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与治理模式方式滞后的矛盾。新科研新技术快速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湖北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带来重大契机,必将加快推进国内外监管规则标准融合,催生监管政策制度供给和监管机制方式创新,为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内在动力、赋能工具和科技支撑。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聚焦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着力强化政治引领主线、守住市场安全底线、立好公平竞争标线、追求品质湖北高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全省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三)主要目标。概括为“一个基本建成、三个形成”: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与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相匹配的体制基本定型、制度基本成熟、法治更加完善、效能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便利创业、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舒心消费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品牌支撑、整体跃升的质量发展机制,形成法治保障、企业自律、科技支撑、社会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同时,提出了2035年远景目标,主要是基本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

  四、基本框架和编制特色

  (一)版块布局,逻辑展开。《规划》共八章36节,总体上按照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等三大版块布局。重点任务部分按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质量发展、重点监管、监管机制、基础支撑等逻辑关系依次展开。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入,聚焦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促进市场有效、强化监管有为两个维度,围绕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市场主体发展质量环境、市场放心消费环境、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建设等方面,完善政策法规制度规则,部署了一批重点改革创新事项;围绕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等带来的影响市场安全和规范有序突出问题,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安排了一系列重要监管执法行动;围绕提升市场供给质量和监管执法效能,深入实施了质量强省、品牌强省、知识产权强省、标准化等省级战略,规划了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重点目标、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从基层基础保障方面明确了重点支撑建设事项。

  (二)原则对标,目标聚焦。《规划》明确了5项重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公正监管、坚持系统多元治理;聚焦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确立了5个具体目标:市场准入改革激发新活力、市场竞争环境实现新优化、质量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市场监管效能得到新提升、市场系统治理达到新水平;部署6项重要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着力打造“1+5+4”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即以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为总目标,持续推进市场准入、竞争政策、质量发展、监管治理、监管机制5个方面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执法、能力、科技4大支撑。

  (三)改革创新,行动务实。《规划》布局了200多项重点改革,包括: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一业一证”、住所申报承诺、企业“休眠”制度、市场主体强制退出、产品质量担保、消费者集体诉讼、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企业首席质量官、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信用承诺、“沙盒监管”、行政处罚标准化建设,等等。部署了90余项重点行动,包括: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行动、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品牌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工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等等;规划了31个重大项目和11个重点实验室建设,包括:国家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国家特种钢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燃料电池汽车质检中心、航空物流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园、国家非织造布产品质检中心、集成电路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两网一中心”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和中南大区计量恒温恒湿实验室、动物源性食品中重点化学危害物检测技术实验室、食用油质量与安全实验室、光电信息检测技术实验室、氢储运设备无损检测实验室、血液制品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质量研究重点实验室、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等等;设置了13个专栏,包括:发展主要目标、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动行动、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工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现代先进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工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两网一中心”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

  五、规划重点任务

  主要有6项重点任务。

  1.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包括完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服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当好“店小二”,全方位、全流程、全过程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培育发展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在完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方面,部署了推进商事登记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3项任务。在深化市场准入改革方面,部署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扩大市场开放2项任务。在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服务方面,部署了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推进智慧审批、加快电子身份推广应用3项任务。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方面,部署了提高注销便利化水平、健全强制退出机制2项任务。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方面,明确了健全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新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3项任务,部署了实施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数字经济主体培育等系列行动。

  2.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包括大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通过优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充分竞争、有效竞争,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畅通。在大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方面,部署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妨碍公平竞争规定、推进市场竞争文化建设4项任务。在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部署了强化市场竞争监管执法、加强平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4项任务。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方面,部署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维权3项任务,明确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2项重点行动。在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方面,部署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推进消费环境创建、提升消费维权效能4项任务。

  3.推动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包括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聚焦湖北现代产业体系和集群,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标准化战略实施,优化质量管理政策措施和技术服务,促进湖北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在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方面,部署了深化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完善质量强省战略实施机制3项任务。在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方面,部署了健全品牌强省建设机制、加强湖北品牌培育发展、增强广告塑造品牌功能3项任务。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方面,部署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加强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2项任务,规划了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用示范2项工程。在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方面,部署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现代先进计量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认证检验检测工作水平、加强现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质量技术服务融合发展5项任务,规划了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现代先进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重点建设3大工程、5个体系(新型标准化体系、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量传溯源技术体系和组织体系)、2种能力(标准化实施与协同发展能力、标准化服务能力)和28项重点工程。

  4.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包括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和加强市场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示范创建和长效监管机制,打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方面,部署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3项任务,规划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在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方面,部署了完善药品管理体系、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提升药品监管水平3项任务,规划了药品安全风险治理4项工程。在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方面,部署了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3项任务,规划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部署了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2项任务。在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方面,部署了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优化广告市场监管、加强传销直销监管、加强质量技术服务监管、优化要素市场监管5项任务,同时明确了农产品、文化旅游、长江禁捕、野生动物、房地产、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医疗健康、中介、体育等重点市场和领域监管任务。

  5.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包括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和健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机制,通过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健全监管机制方法,创新监管工具模式,统筹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手段赋能市场监管,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依法公正、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加快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新机制。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方面,部署了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2项任务。在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方面,部署了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信用承诺制度机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信用激励约束机制4项任务。在完善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方面,部署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开放型监管机制4项任务。在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方面,部署了明确监管事权职责、强化市场主体自治管理、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4项任务。在健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机制方面,部署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市场监管应急处置能力2项任务。

  6.增强市场监管基础支撑。包括增强法治建设支撑、增强综合执法支撑、增强履职能力支撑、增强科研技术支撑,通过强化法治建设、综合执法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科研技术建设,为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在增强法治建设支撑方面,部署了健全地方配套制度体系、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3项任务。在增强综合执法支撑方面,部署了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保护执法积极性4项任务。在增强履职能力支撑方面,部署了加强履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3项任务。在增强科研技术支撑方面,部署了加快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加强市场监管技术研究、强化技术机构科技攻坚4项任务,规划了“两网一中心”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和包括11个重点项目的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

  六、保障措施

  共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强化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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