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站内检索
信用房地产 > 公示公告

中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5-07 11:22:36来源:中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扫描二维码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4日至9月18日,儋州市交叉巡察组对中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8日,儋州市交叉巡察组向中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学习流于形式。2018年以来,市住建局党组仅组织开展4·13专题学习2次,且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没有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业务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

  整改:一是2021年12月17日党组会议上再次学习领会、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在各支部会议上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强化思想指导和引领作用。

  问题2:推动4·13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有落差。省纪委监委2019、2020年度4·13专项检查反馈的涉及住建局党组的9个问题中,目前还有面前坡、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等4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1)面前坡、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整改:截至目前,面前坡项目完成投资5020万元,占总投资60.17%,计划2022年9月份完工。坡博坡巷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6035万元,占总投资56%,预计于2022年12月份完工。

  (2)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

  整改:一是较好完成市场调控目标。2021年,在面临市场需求剧增、库存及新增商品住房供应不足的矛盾下,我市综合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采取调整限购限售政策、加强备案价格管理、严厉打击市场乱象等综合举措,全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逐月回落,同比月均涨幅4.89%,未超住建部新房价格年度涨幅5%的调控目标。二是目前海口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已经在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价外加价、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2021年共查处房地产项目18个,罚没款1381.9万元,并通过媒体曝光通报,对市场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2022年2月市住建局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监管银行加强预售资金的收存及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范违规使用资金。并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平台,正完善金融机构数据互联功能。五是根据2020年10月我局印发的《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完成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13件,完成划拨监管资金约2000万元。省纪委监委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监督检查发现海口问题整改事项中涉及市住建局整改事项“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稳定市场预期,严防炒房炒地投机行为”等两个事项于2021年10月19日经市住建局自评并报分管市领导审定完成整改。

  (3)药谷人才房建设。

  整改:药谷人才房已于2020年11月移交高新发控公司。目前,已办理了药谷人才房项目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

  (4)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整改:市住建局积极持续动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REITs的发行,并积极配合市金融局做好项目摸排、指导发行等工作。2021年9月15日市住建局联合市金融局在市住建局举办了住房租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宣讲会,市国资委、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复兴城产业园、未来产业园等部门业务骨干以及十多家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宣讲会。但仍暂无有意向且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省纪委监委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监督检查发现海口问题整改事项中涉及市住建局整改事项“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稳定市场预期,严防炒房炒地投机行为”等两个事项于2021年10月19日经市住建局自评并报分管市领导审定完成整改。

  问题3: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偏差。市住建局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力,2019年5月以来审批的项目中,有42个满足建设条件的项目没有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整改:一是装配式建筑面积显著提升,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达324.3万平方米,2021年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129.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8.2%,达到装配式建筑应做尽做。二是装配式建筑受检工地未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审批手续完善,施工单位基本按图施工,装配式构件质量合格可控,构件吊装(拼装)基本符合图纸要求。三是装配式建筑受检项目资料基本完整,装配式专项设计中对国家、海南省、海口市的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整体设计质量、设计深度及设计内容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问题4:没有落实每年两次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的要求,对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市场等舆情研判不到位,缺少引导。如对2021年7月间,省住建厅暗访曝光多个楼盘捆绑销售,网民质疑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集中投诉海口部分楼盘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乱象,舆情处置不力给海口房地产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一是2021年12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并聚焦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征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做好舆情分析、信访维稳等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出台《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等新政策的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尤其是对关注度较高的安居房,及时做好安居房政策解读,在发布安居房政策前,我局提前制定相关政策解读并挂网宣传,解答群众疑惑;同时,在安居房政策发布之初,针对“12345”热线咨询较多的情况,我局及时制定问题答复模板,快速消除潜在舆情;此外,我局还积极宣传安居房项目建设进展,回应广大市民关切。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价外加价、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2021年共查处房地产项目18个,罚没款1381.9万元,并通过媒体曝光通报,对市场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及时调整完善限购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按照“在海南实际工作”、“先就业再购房”“先就业再落户”的原则,于2021年9月18日颁布实施了《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新政发布的同时,在各大主流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新政策实施后,人才落户数量及人才购房比例大幅下降,有效遏制了“以购房为目的的假落户”现象发生。五是不断完善网签备案系统设置,进一步遏制“名为认购实为捂盘”行为。2021年8月初我局已将“认购”环节取代原来的“拟定”环节,并要求各房企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3日内,及时将购房人及房屋信息输入上传,且“认购”状态到“备案”状态时限为60日。近期,我局经研究再次修改完善相关系统设置:1.设定认购状态后3日内须上传认购书以及购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付款的凭证(存入监管账户),如否,将限制该房源销售;2.认购后开发商不得自行更换购房人或取消认购,如需更换购房人或解除认购,需提供相关材料由我局审核。计划4月中旬完成系统调试,投入使用。

  问题5:推进民生领域工作进度迟缓。保障性住房建设、“抄表到户”入户、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民宿建设等工作进度未按要求完成。如,截至2021年7月,全市受理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请1.79万件,仅开工4915套房,开工率为市政府建设计划的42.74%。省住建厅、市政府明确要求202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的258个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仅完成140个。需要2020年完成的12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仍有44个未完成;需要2021年完成的32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仅有152个项目按要求开工,还有12个符合改造标准的“自改”小区,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海口市乡村民宿建设2019-2021规划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建设133家民宿,截至目前仅完成52家,占比39.1%。

  (1)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

  整改:截至2021年底,我市2021年8个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共计建设房源6775 套,已按时并超额完成了2021年度建设计划任务。

  (2)抄表到户方面。

  整改:一是持续推进,业主表决通过后,海口供电局力争在自业主表决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施工改造。二是已于2022年1月4日发文各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力抄表到户工作的通知》(海住建业〔2022〕3 号),要求各区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2015年11月后交付使用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责任分工,推进业主表决。三是我市业主决策平台系统已上线运行,通过电子投票助力业主表决。截至目前,我市电力抄表到户已完成改造小区149个,比整改前多完成改造小区9个。

  (3)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整改:一是截至2022年2月,2020年未验收的44个项目已完成30个项目竣工验收,剩余14个项目已完工。二是2021年321个小区已于2021年8月份全部开工,目前总体形象进度已完成90%。三是积极主动向省级相关部门申请政策支持,省资规厅已在《关于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纳入老旧小区拆除新建自主改造相关内容,并于2021年12月10日征求我市意见,有关意见已上报省资规厅。

  (4)乡村民宿建设方面。

  整改:按照《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琼建村〔2019〕127号)制定的目标要求,海口市2019年-2021年计划创建127家(并非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总量133家)乡村民宿,其中2019年21家、2020年53家、2021年53家。截至2021年12月,我市共创建乡村民宿56家。经对接,省住建厅已明确该发展计划不作为硬性指标。

  问题6:落实资金监管制度不到位。市住建局出台对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交易佣金等资金监管的制度比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的时间晚了8个月,且文件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未设立预售房资金监管账户,没有按规定对存量房交易佣金进行监管。

  整改:一是市住建局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联合金融机构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二是已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平台,正完善金融机构数据互联功能。三是根据2020年10月我局印发的《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完成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13件,完成划拨监管资金约2000万元。

  问题7:打击房地产违规销售行为不够坚决有力。落实“房住不炒”理念缺乏新举措,部分捂盘、价外加价等违规问题处置措施因循守旧、脱离实际。如,2020年以来对此类违规问题采取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处置了154件,但是成效不佳,仅今年上半年反映此类违规问题信访件达到1768件。特别是对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兴一号楼盘仅先后3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对整改落实情况缺乏监管,致使整改浮于表面,社会反映强烈;对星华海岸城等楼盘涉嫌捂盘惜售问题未进行处罚反而采取限制销售措施,无形中助长了捂盘行为。此外,市住建局对房地产市场的虚假宣传监管也不够到位,海南西岸国际健康城项目的建设土地使用期限40年,但该项目广告宣称使用期限70年,市住建局对其虚假广告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整改:一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价外加价、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2021年共查处房地产项目18个,罚没款1381.9万元,并通过媒体曝光通报,对市场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联合执法部门对国兴一号项目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开发企业将未售房源一次性对外销售。2021年8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国兴一号项目开发企业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共罚款123万元。三是2021年8月26日开通星华海岸城项目网签,责令开发企业一次性对外销售,并及时完成已售房源的认购或签约手续。截至2022年2月16日,已售54套(含认购、签约状态),未售4套(样板间)。四是责令海南西岸国际健康城项目开发单位立即整改。开发单位已与聊天客户解释清楚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标示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以及省里对商办项目的销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业务知识培训,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五是不断完善网签备案系统设置,进一步遏制“名为认购实为捂盘”行为。2021年8月初我局已将“认购”环节取代原来的“拟定”环节,并要求各房企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3日内,及时将购房人及房屋信息输入上传,且“认购”状态到“备案”状态时限为60日。近期,我局经研究再次修改完善相关系统设置:1.设定认购状态后3日内须上传认购书以及购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付款的凭证(存入监管账户),如否,将限制该房源销售;2.认购后开发商不得自行更换购房人或取消认购,如需更换购房人或解除认购,需提供相关材料由我局审核。计划4月中旬完成系统调试,投入使用。

  问题8:对公共工程项目建设重部署轻监管。对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华府蓝湾二期、罗牛山广场二期等4个项目涉嫌违法发包;仁恒海棠公园二期、北辰海口西海岸项目二期B7102地块B区等4个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一是已对涉及的华府蓝湾二期、罗牛山广场二期等4个项目涉嫌违法发包分别做以下处理:1、已将华府蓝湾二期项目人防工程违法发包问题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并对建设单位海南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诚信惩戒;2、已将大华·锦绣海岸G12地块一期项目人防工程违法发包问题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并对建设单位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诚信惩戒;3、已将罗牛山广场二期项目人防工程违法发包问题移交秀英区住建局(该项目是秀英区住建局监督)进行处理,经跟踪反馈,目前秀英区住建局已将违法线索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综合执法局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建设单位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8884元;4、已将海口玉湾项目的基坑工程等违法发包问题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中,并对建设单位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诚信惩戒。二是已将仁恒海棠公园二期未批先建问题报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执法局鉴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不予以行政处罚。目前,仁恒海棠公园二期、北辰海口西海岸项目二期B7102地块B区、国兴大道人行通道项目、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全部办理施工许可证。

  问题9:对公共工程项目建设重部署轻监管。作为业主建设单位,市住建局对其负责的部分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不力,导致工程进度缓慢、部分项目招标投标乱象频出、项目履约存在隐患、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时有发生。如,在工程进度方面,已开工建设和完工的57个项目中,工程超期项目有42个,其中超期1年以上14个,超期最长的永万西路延长线项目已超期7年。在招投标方面,恩祥新城北大附中附小市政配套路网工程施工项目,部分企业资质甚至优于中标单位,但评标时得分远少于中标单位,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除中标单位外全部为0分。江东南五街B段延长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经统计,招投标专项整治小组2020年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以来,抽查的555个项目,涉嫌存在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正等问题的项目就有295个,占比53%。在项目履约方面,抽查的6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和履约保函失效等问题。在竣工验收方面,国兴大道人行通道项目未严格按图纸施工;江东南五街B段延长线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抽查发现电力管沟工程个别井盖盖板露筋锈蚀,存在质量隐患;种植的人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2.5米以上,存在以次充好和安全隐患问题。

  (1)对项目超期建设方面。

  整改:21个超工期建设项目中,八灶路新建市政工程项目、海秀快速路(二期)、玉琼路(一期)海瑞大桥与滨江西路互通立交工程、椰海大道和东线高速互通立交工程等5个项目已完工,另16个项目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

  (2)对项目招投标监管方面。

  整改:一是恩祥新城北大附中附小市政配套路网工程施工项目、江东南五街B段延长线施工项目,经核查,上述2个项目符合当时《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及省住建厅发布的全省统一标准版本,已将核查情况向巡察组反馈。二是对2020年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正等问题等295个问题,已采取以下措施:(1)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情节轻微可以立行立改的,采取立行立改原则责令改正处理,责令改正共计31次;(2)违法违规情形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采取约谈责任单位或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处理,通报批评责任单位33家;(3)涉嫌违法违规情形且情节较重的,采取对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惩戒,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黑名单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则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调查处罚,依法对37家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惩戒,对4家投标单位列入海南省诚信黑名单,移交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线索20宗,限制评标专家评标28名;(4)对7宗线索涉嫌违法违规情形且行政手段无法处理的,移交海口市公安局协助调查处理。

  (3)针对项目履约方面。

  整改:一是代建单位已提交江东南五街延长线b段、长流起步区路网(二期)工程、国兴大道人行通道、金榆东延线道路项目等四个项目延时提供履约保函情况说明,明确以上四个项目已在项目开工前提供履约保函。二是江东南五街延长线b段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已完成履约;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履约保函于2021年12月3日已续保,续保时间至2022年7月6日;国兴大道人行通道项目履约保函于2022年2月8日已续保,续保时间至2022年3月30日。

  (4)针对国兴大道人行通道未按图纸施工问题。

  整改:国兴大道人行通道:一是符合设计要求。二是达到验收标准。江东南五街B段延长线项目: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线排查发现露筋的盖板共15块,该公司已将破损的盖板全部更换完成。

  问题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事故增多。2021年1月至9月共发生纳入住建系统监管的安全事故8件,是去年事故总数的2倍。抽查阳光金典、西海岸项目、国际健康城等10个房地产在建项目,就发现3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合格证过期、消防器材失效等安全隐患。

  整改:一是2021年9月至12月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市未发生建筑施工领域亡人事故。二是事故发生后,均第一时间责令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对项目开展全面倒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对相关涉事企业上报省住建厅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涉事项目在我市承建的其他项目开展倒查,同时我局报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违法违规4宗、记不良行为15宗,起到警示效果。三是组织骨干人员及专家对建筑起重机械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安装检测验收、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项目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共抽查项目157个,检查塔吊461台,施工升降机340台,下发整改通知书157份,提出整改问题2266条,责令拆除塔吊5台,责令停止使用塔吊39台,责令停止使用施工升降机8台,报送违法违规13宗。对于存在较大隐患的22个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查,经现场检查,责令拆除的5台塔吊已按照要求进行拆除;责令停止使用的39台塔吊、8台施工升降机,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四是落实监督人员思想和专业知识培训教育。2021年9月以来,共举办一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和两期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和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挂钩后,监督人员专业技术、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问题11:简政放权不彻底。截至目前,仍有房地产预售许可等47项审批事项没有纳入市政务服务窗口集中办理。白蚁防治合同备案证明未按市政府要求于2019年5月前取消,政策落实中梗阻。

  (1)审批事项没有纳入市政务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方面。

  整改:按照“一网通办”、“应进必进”原则,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将全局包括房地产预售许可等47项审批事项的所有8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2)白蚁防治合同备案证明未取消方面。

  整改:一是我局2022年2月7日印发《关于取消<白蚁防治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收件的通知》,通知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时,不再收取《白蚁防治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文件》,并要求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二是重新制定的《海口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已挂网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毕,近期颁布实施。三是我局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关于《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公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问题12:审批环节仍不够便捷。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办理时限超过“放管服”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事项办理仍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张表单”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未能有效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多项审批”模式;市级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与省级平台信息无法联动,缺少相关操作指引和培训,个别企业反馈系统操作较为繁琐。

  整改:一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统一在“海南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该系统规定承诺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二是已于2021年10月14日和21日下发通知(海住建招【2021】174号、177号)明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统一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受理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不再收取纸质材料,该通知已同步在海口市住建局官网公开。三是市工改办已按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制定项目申报手续材料的“一张表单”,相关审批事项的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已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示,并可按办事指南引导在线进行申报。四是线下持续加强政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提供技术咨询电话,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咨询解答。五是市工改办经请示省工改办,已完成市工建系统建设并已接入省工建系统,并配合省工改办对省工建系统的二次开发调研,实现数据传送和数据管理的协同需要。

  问题1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与光大、中行、农商行3家银行签订的涉及金额达30亿元的《专项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服务补充协议》,与法立信事务所续签的费用为14万元法律顾问合同,均未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其中,《专项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服务补充协议》涉嫌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方式规避招投标。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2022年2月11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并强调凡是“三重一大”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不断提升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议财、理财、管财能力。

  (2)与3家银行签订补充协议问题。

  整改:3月1日,局务会研究通过重新启动专项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招标工作。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已于2022年3月14日发文请示市政府(海住建业〔2022〕70号),市政府已于4月9日批准,我局争取4月30日前发出招标公告。

  (3)与律师事务所续签问题。

  整改:一是我局已通过党组会议事规则与法立信签订合同。二是今后与法律顾问续签合同,都应经过党组会研究。

  问题14: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缺失。住房供需矛盾解决不力,推动房源入市方法不多。2021年房地产缺口至少90万平方米,但华府蓝湾二期、大华锦绣海岸五期等一些已具备入市条件的房源未及时入市。

  整改:一是截至3月30日,我市2022年已招拍挂出让成交5宗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约17.82公顷。二是督促已具备入市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及时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目前大华锦绣海岸五期等已具备入市条件的部分项目已陆续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2022年一季度核发45个预售许可证,其中商品住宅面积51.32万平方米。三是加快推进安居型住房建设,保障住房刚需。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安居房项目12个,共计房源10147套。其中,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4个,共计房源3372套;2021年开工建设项目8个,共计房源6775套(已完成2021年6500套建设任务)。此外,我市正在加紧谋划2022年度安居房项目。截至目前,我市通过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对外发布公告等方式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利用已供未用的存量非住宅用地转型建设安居房或公开征集2022年度安居房项目用地,进一步增加我市安居房项目用地有效供给。

  问题15:出台的个别政策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如2019年11月印发的《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因缺乏具体操作程序等制度缺陷,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无法开展。

  整改:2021年12月31日制定《选择委托起草物业管理方面立法项目文件草案受托单位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1月6日组织实施询价会议,确定受托单位,同时协调受托单位同步开展《办法》修订工作。2022年1月11日,受托单位完成《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经多次组织讨论研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于2022年3月29日形成《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二版。目前正对《办法》(第二版)进行征求意见。

  问题16: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2021年1月至6月市住建局12345热线逾期办件共3251件,占全市逾期办件量33.08%,列全市第一;2021年6月,市住建局面对群众反映恒大美丽沙项目认筹金难退问题,没有主动履职,而是建议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被作为作风整顿建设负面典型案例全市通报。

  (1)针对逾期办件问题。

  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热线办件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热线联络员科室轮值安排的通知》,每个月安排科室人员到市热线、局热线值班以及成立局12345热线日日办结群,减少12345热线办件的数量,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12345热线办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12345热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办件分类及处置流程、运行保障机制、疑难问题办件处置等,提高了12345热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2021年12月1日,市住建局法律顾问潘垂媛律师受邀参加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主办的“12345热线职能业务知识培训”,对热线业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本次授课主要围绕市住建局的职能及与区级、市级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能界限开展,此次培训旨在增强热线员的基本业务知识,提高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办件处理流程和提高办件质量。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的逾期办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制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热线领导及联络员信息登记表》,每个办件都能第一时间找到经办人员,最大程度减少逾期办件。

  (2)针对恒大美丽沙认筹金问题。

  整改:一是在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的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对美丽沙项目认筹金全面清理、排查、整顿,并约谈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最终共退还认筹金415人次7470万元。二是举一反三,对84个项目开展排查,发现金隅阳光、宏达商城(推广名:金湖一号)等2个项目存在认购前收取认筹金情形,对此我局立即约谈项目开发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深入清理认筹金退还情况,确保所有认筹金及时退还到位。

  问题17:在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上主动作为不够。针对市内候鸟型小区多,成立业主委员会难,物业矛盾纠纷不断等系列问题缺乏硬招实招,物业管理纠纷投诉举报件频增。2021年1月至7月全市涉及小区管理纠纷投诉约4万件。

  (1)针对主动作为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方面。

  整改:一是3月3日已召开物业管理培训会,对各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中心、镇(街)、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现场管理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编制《海口市物业管理工作知识问答手册》,已完成初稿。三是《海口市物业服务清单》已委托编制单位,正在起草。

  (2)解决成立业主委员会难,物业矛盾纠纷不断方面。

  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印发《海口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海住建规字〔2022〕1号),并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公众号上推出小区公共事务业主决策平台,解决异地投票问题。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局印发《海口市物业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三是编制《海口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初稿。

  问题18:建筑工地扬尘问题仍然突出,未能形成长效治理机制。2021年4月至5月间,市环保部门巡查建筑工地点位275处,发现未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问题点位200处,占比达72.73%。坡博坡巷棚改、恒大美丽沙等项目处罚后,依然出现扬尘污染治理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先后被作为省、市督办项目。

  整改:一是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二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工地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规范化、管理流程程序化,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安全防护标准化有效落实。三是全市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新开工项目全部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问题19:中介服务行业管理缺位。目前,全市房屋中介市场主体1816家,备案898家,备案率仅为49.44%,且中介市场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据统计,2019年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领域投诉案件为791件,2020年增长至2508件,增长217%。

  整改:一是加强对中介公司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对于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我局采取“发现一家,督促整改一家”的措施加强监管。但仍有2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对此,我单位已按规定上报市住建局予以进一步查处。经统计,截至2022年3月底,新增中介机构备案166家,相较整改前增长了18.5%。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总数为1064家,备案率为58.6%,相比整改前增加近10%。整改期间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12345工单有效投诉量为195件,较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50.8%。投诉主要集中于购房意向金退还等民事合同纠纷,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积极协调中介机构与市民对接友好协商解决。目前,市民投诉纠纷调处满意度较高,房地产中介市场运行平稳。二是我局于2019年启动《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修改工作,2019年开展调研,2020年完成该办法修改稿并多次讨论修改完善,2021年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后修改完善。《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修改)》被列入我市2021年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我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请审议,但仍未列入审议项目。目前我局已向市人大申请列入2022年审议项目。

  问题20:新建商品房质量监督措施不得力。新建商品房质量投诉逐年增多,2021年1月至7月12345热线显示房屋质量类投诉29879件,是2020年全年度的6.25倍。市质监站原下属企业海口科航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以及海南诚方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检测公司还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省住建厅予以处罚8次共计24万元。

  (1)新建商品房质量监督措施方面。

  整改:一是2021年8月至11月,分别组织坡博坡巷、面前坡、红城湖、白沙坊、下洋瓦灶等片区棚改回迁房项目21家参建单位95人次和相关监督工作人员开展3次全装修住宅工程监督服务交底专题培训会,针对企业反映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标准掌握不全的问题,对项目开展全装修施工及验收进行指导,提出标准要求,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推行商品住宅“一户一档”,每一套房设置一个二维码,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查看过程施工质量及未来交付效果。二是2021年组织开展3次工程质量观摩会,推广工序样板、铝模施工、混凝土结构免抹灰工艺、BIM技术应用等新技术、新工艺,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共计3000余人参加观摩,促进各单位对标学习先进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有效提升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投诉情况,对个别项目存在普遍性质量问题未落实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报送违法违规、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惩戒,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四是推进各项目实施准业主监督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项目验收前组织业主开放日邀请业主代表现场查验,针对业主反映问题提前落实整改和做好解释说明,有效减少交房后的矛盾纠纷,得到业主的广泛认可。五是推行“全装修分户验收监管系统”,通过加强信息化监管的方式,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目前已有42个项目使用监管系统开展分户验收工作。六是检查项目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21年10月以来共报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7起,记不良行为记录1宗。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严格落实质量缺陷保修制度,针对业主反映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组织责任单位现场核实并落实整改,确保维修进度和维修质量,提升业主满意度。

  (2)检测机构管理方面。

  整改:一是立即组织开展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海南省建设厅处罚8家检测公司所发现的问题如: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辅助设备缺失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对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的监督抽查,监督检测机构的样品收样过程,确保检测报告可追溯。加强对工程原材料检测的比对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以及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有序。三是对被建设厅处罚和专项整治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问题21:会议费超标支出。市住建局2018年至2020年先后三次召开的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会期均为4天,违反了此类会议会期不能超过1天的有关规定,涉及会议费金额42.51万元;而且,会议期间,超范围支出购买水果,涉及资金1.11万元。

  整改:一是市委人才局已复函说明称评审工作的特殊性质,无法在1天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职称评审费用可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报销。二是2021年12月16日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学习财务制度相关文件规定,掌握相关财政财务知识。

  问题22:餐费开支不规范。未按实际用餐情况按期列支午餐费,部分人员公务出差、休假请假期间仍在单位开支午餐费用。市产权交易中心在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除支付定点餐饮店的午餐餐费外,仍额外支出清洁、运输等劳务费共计33.55万元。

  (1)对部分人员出差、休假仍开支午餐费用问题。

  整改:一是梳理机构改革以来(2019年5月)在岗人员公休、请假、出差培训期间多付的午餐费56202元,现已在第一季度午餐充值时扣除午餐费27715元;现金退回12918元;旧饭卡退费15569元,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按程序办理退费中。

  (2)对交易中心定点支付午餐费用问题。

  整改:交易中心采用就近原则与单位周边食堂签订用餐协议,并将原设于交易中心7楼709室员工统一就餐食堂进行拆除,杜绝再次出现清洁、运输等劳务费用。

  问题23:违规支出工会福利。2018年市城建档案馆未按要求从工会账户支出工会福利,而是从单位账户直接支出,涉及资金9441.1元。

  整改:档案馆工会2019年2月开设工会基本户,实行独立核算,工会正常开支按照《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预算管理,使档案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问题24: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挂账数额较大,时间较长。市住建局、市征收局、市人防局机构整合后,往来款长期没有清理,截至2020年12月底,账龄10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9141.32万元,其他应付款1.23亿元。

  整改成效: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全面梳理并汇总我局相关历史遗留账目信息。此次账务清理审计,以既有帐薄为出发点,追溯相关凭证,严格依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内容还原经济事项,并进行了合理的判断和推定。克服了账目时间跨度长、历次单位合并成因复杂、原始单据凭证散佚遗失等困难,形成了《住建局账务清理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整改方向和账务处理路径。正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按照会计技术性差错、转入在建工程、内部明细科目调整、核销账目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改。

  问题25:非税收入未及时催收上缴。2020年12月22日市住建局将海口市美兰区水岸阳光等9个住宅小区以5.7亿余元转让给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支付5.1亿余元,但截至2021年8月底未能将尾款5701.88万元收回上缴财政。

  整改:一是局分管领导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包括征收管理科、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内的有关单位整改专题协调会议,要求立即整改。会后,2021年12月20日,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在财务状况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预先缴纳了500万元。其余剩款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应尽快行文与市财政局沟通,力求财政支持解决。二是为加大催缴力度,2021年12月23日,我局已向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余款催缴通知。

  问题26:公车油卡管理不严谨。未实行一车一卡制度,4辆公务用车有7张油卡,油卡余额存量过大,资金沉淀,使用率低,截至2021年6月,油卡余额82.56万元。

  整改:于2021年12月10日,我局已将7张油卡进行核销处理,油卡内余额82.53万元上缴至财政国库。并于当月重新申请四张加油卡用于四辆公务,实行一车一卡。

  问题27: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违规审批问题突出。在施工许可方面,海南西岸国际健康城项目、千江悦一期D区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超资质规模办理施工许可证;在预售许可方面,恩祥北大华府房地产项目未达要求就办理预售许可,左岸·生活项目在预售许可证失效一年半,且不符合延期条件的情况下,市住建局依然为其办理了延期手续。

  (1)超资质办理施工许可方面。

  整改: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认真核查建设单位的开发建设规模,对应办理施工许可证。今年第一季度我局核发施工许可项目28个(房建项目23个、市政项目5个),总投资额为69亿元(房建项目投资额63.6亿元、市政项目投资额5.4亿元),没有超资质办理。

  (2)预售办理方面。

  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并严格对项目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核实,2021年全年核发219个预售许可证,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核发45个预售许可证。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对超过法定时限未申请办理延期申请的,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已注销547个超期未申请延期的预售许可证。

  问题28:行政处罚不规范。2018年市住建局在查处“蓝城二期”等16个楼盘无证销售行为时,存在违法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条款不当等问题。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越权处罚、以罚代建、以收代建等问题。

  (1)无证销售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室人员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目前科室在编在岗人员4人,其中3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1人已通过考试待发放行政执法证。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效力,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5次,检查房地产各类经营主体572户次,检查房地产广告1017条次,查处房地产项目18个,罚没款1381.9万元。

  (2)越权处罚问题。

  整改:一是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我办人员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最新出台的规定,树牢法治理念,确保依法行政。经梳理,2020年7月25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海府函〔2020〕14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区、各部门确保7月30日前完成各行政执法事项的划转承接工作,该文印发后,我办未进行人防行政处罚。二是违法线索审核移交力度进一步提升,对工作中发现的人防领域涉嫌违法行为线索,按我市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城市执法部门,协调配合、跟踪问效案件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办依法向市市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人防违法线索3件,确保了依法处罚。

  (3)以罚代建、以收代建问题。

  整改:一是建立源头把控机制,严格人防规划审批,认真落实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借助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机制,依法作出人防审批意见,从规划环节确保项目人防工程应建必建。二是经过两次人防业务培训,提高了人防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图审机构及审批人员的业务技能,从设计及图审源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监理单位落实监理相关规定,审批机关严格按照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审批。三是构建协同共治机制,统筹协调局审批办、市资规局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对项目规划、施工等相关证照的发放,对未经人防部门审核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9月,我局(办)优化项目人防、消防、施工联审机制,将三个事项并联申请,融合办理,从施工证发放环节确保项目人防建设。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联合市质安站加大在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施工报监或例行检查时,市质安站需核实项目人防相关手续,发现未依法办理人防手续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该项机制实施以来,发现督促1个在建项目限时补办人防施工手续,从施工环节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

  问题29:人防工程建设存在“以收代建”“以罚代管”。部分“应建必建”的人防工程项目,通过处罚以后缴交易地建设费的方式规避建设。

  整改:一是建立源头把控机制,严格人防规划审批,认真落实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借助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机制,依法作出人防审批意见,从规划环节确保项目人防工程应建必建;二是经过两次人防业务培训,提高了人防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图审机构及审批人员的业务技能,从设计及图审源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监理单位落实监理相关规定,审批机关严格按照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审批;三是构建协同共治机制,统筹协调局审批办、市资规局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对项目规划、施工等相关证照的发放,对未经人防部门审核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审批和施工发证手续。2021年9月,我局(办)优化项目人防、消防、施工联审机制,将三个事项合为一张表申请,融合办理,从施工证发放环节确保项目人防建设。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联合市质安站加大在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施工报监或例行检查时,市质安站需核实项目人防相关手续,发现未依法办理人防手续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该项机制实施以来,发现督促1个在建项目限时补办人防施工手续,从施工环节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

  问题30:对下属企业监管失控。一是“靠山吃山”问题较为严重。市住建局下属单位企业个别职工成立监理公司,大肆承揽监理工程,涉及的工程项目资金总额近百亿元。

  整改:一是2021年12月30日,针对海口市建筑质量检测中心个别职工成立百佳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揽监理工程的问题,市质安站党委约谈了涉事人员符敏。经核查,符敏承认其作为海口市建筑质量检测中心职工参与经营百佳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事实。2021年12月30日,符敏向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递交了辞呈,申请辞去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2021年12月30日,经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班子讨论,同意符敏辞呈,报市质安站审批。经市质安站党委研究决定,同意符敏辞去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二是涉事人员冯民、冯家强由纪委部门另案处理。

  问题3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气氛不够浓。在民主生活会上,有的领导干部把工作建议当做批评,甚至把表扬当做批评。如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个别同志批评其他同志要“注意劳逸结合”。

  整改:2022年1月20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紧紧围绕主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问题32: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关第一、第二支部等党支部2020年没有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价。

  整改:机关各支部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党员标准,联系个人实际,撰写并向支部提交了2020年党员自我评价报告,对2020年以来思想政治、工作履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我评议,并提出了努力方向。机关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每名党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属各级党组织通过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评议等制度有进一步理解和重视,特别是对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会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有了全面了解和掌握。

  问题33:选人用人程序不完整。经查阅2018年以来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均没有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材料。

  整改: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档案改革,对市委组织部抽查的15个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改,对近年来提拔的31名科级领导干部档案开展审核,严格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为全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问题34: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经调阅干部人事档案发现,个别缺少入编材料,试用期间登记成为参公人员。

  整改:经与市人社局对接,提供了缺失档案干部的《空岗卡》《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同意邓传明等15人予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复函》(海人劳保函〔2008〕509号)及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向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申请办理调动手续的函,入编佐证材料逐步完善。同时,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对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不断强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

  问题35:下属单位聘用人员数量较多。市住房保障中心等4家单位编制总数63个,聘用人员75人,是在编人员的1.19倍。

  整改:一是经核查核实我局聘用人符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制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

  问题36: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如局党组未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

  整改:2021年12月17日再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抓落实、转作风、惩腐败中不断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问题37: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18年以来,共有7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没有按要求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没有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整改:一是在全局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我局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清当前形势,树牢思想防线,转变工作作风。二是经核查7名被给予处分的干部有3名党员干部未在党支部宣布处分。对此,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和2月14日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处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做好警示教育。

  问题38:维修资金多个账户问题久拖不改,截至2021年8月,市维修资金仍存在中行、光大、海口农商行等多个账户中,涉及资金超30亿元。

  整改:3月1日,局务会研究通过重新启动专项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招标工作。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已于2022年3月14日发文请示市政府(海住建业〔2022〕70号),市政府已于4月9日批准,我局争取4月30日前发出招标公告。

  问题39:党建工作依然存在短板。仍存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党支部党建工作缺乏指导、个别退休党员不缴或少缴党费等问题。

  整改:一是机关党委2021年12月22日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交流会。重点检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翻看各党支部党建材料,互相交流学习,采纳各支部做的较好的地方,互相督学逐项完善,使我局的标准化建设更上一层楼。2022年1月29日开展2021年度住建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标准化考核评比活动,并印发《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二是不断推进“三会一课”形式灵活化、内容实际化,各支部在“三会一课”实践中开展学党的历史、传中央精神、播放警示教育片、党日活动、知识竞赛、现场教学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有更多的“参与感”,有效提升“三会一课”质量,确保了“三会一课”的时间、内容和效果到位。三是追缴少交党费14514元,退休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按照标准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问题40:个别领导干部长期未交流情况仍然存在。

  整改:一是对林声海、林芬、黄鹏飞、陈颖江、陈建昆、陈婵等任职超过10年的同志进行轮岗交流。二是发函给市委组织部,协调我局市管干部交流问题。

  问题41:2018年至2020年,审计厅、市审计局审计市住建局发现问题42项,已完成整改37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有:3年以上往来账未及时清理、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未清理资金、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3个已入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消防手续不完备等5项。

  整改:一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全面梳理并汇总我局相关历史遗留账目信息。此次账务清理审计,以既有帐薄为出发点,追溯相关凭证,严格依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内容还原经济事项,并进行了合理的判断和推定。克服了账目时间跨度长、历次单位合并成因复杂、原始单据凭证散佚遗失等困难,形成了《住建局账务清理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整改方向和账务处理路径。正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按照会计技术性差错、转入在建工程、内部明细科目调整、核销账目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改。二是3个已入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完成消防验收,完成整改。

  问题42: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违规使用油卡清理工作不扎实,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和下属单位市房屋交易中心分别有40.34万元、12.08万元油卡违规资金未清退。

  整改:一是油卡清退专班人员,克服时间跨度长、历史成因复杂、原始佐证资料缺失、涉事人员情况复杂、新规追溯既往等多重困难。我局积极采取个别谈话、登门拜访、电话沟通、短信告知、书面送达等方式,确保将巡察整改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当事人。通过积极的反复沟通,讲清政策、说清道理,绝大部分当事人态度端正、认识到位,积极清退了油款。截止至2022年3月30日,已完成对19人的违规油款回收,并缴至我局基本户,共计124575.95元。二是交易中心在职人员已全部清退油卡,清退金额为82162.03元,尚有38736.84元未清退(未清退人员大部分已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已退休),3月4日我局已发函市资规局请求协助追缴违规油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724556;邮政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4楼4057室,邮政编码:570135;电子邮箱:yangguanz@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4月18日

{"code": 200, "msg":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