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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5-17 09:14:43来源:上海市黄浦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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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第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2022年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黄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把握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信用作为,以信用塑造城区软实力,用诚信彰显黄浦好品格,不断提升“信用让黄浦更上海”的品牌知名度。

  一、夯实信用平台基石,强化城区数字化转型信用支撑

  1、提升信用平台枢纽服务能级。进一步加强区信用子平台与区大数据资源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深化公共信用信息与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各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平台与部门应用系统数据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区信用子平台功能建设,结合信用应用需求,拓展信用监测预警、数据智能分析、监管线索推送、企业信用“一企一档”等功能服务,促进信用数据价值最大化发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中心、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其他有关部门)

  2、推进信用融入“两张网”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服务、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创新“店小二”智能政务服务信用新场景,将部门联合监管、信用信息查询等嵌入政府办事流程,推动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精准高效。以“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探索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的跨部门、跨领域信用监管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城运中心)

  3、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治理。对标国家及本市“双公示”标准要求,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梳理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标准。加强各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跟踪督促,提升信用“双公示”信息报送合规率、准确率和及时率。优化“双公示”信息统一报送机制,畅通区信用子平台、区大数据中心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流转通道,实现“双公示”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提升信用服务能级,深化区域高质量发展信用赋能

  4、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新一轮发展。聚焦全面推动黄浦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涵盖品牌监管、信息共享、品牌宣传、资金扶持等四个品牌培育机制,重点建设“信游长三角+”旅游品牌、“演艺大世界”文化品牌、“黄浦最上海”宣传品牌、“外滩融易行”信贷品牌,着力打造具有创新力、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信用经济发展“黄浦样板”。(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

  5、深入推进“信易贷”平台建设,主动服务“3+3”产业发展。完善“外滩融易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创新信用融资服务模式,为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信用融资撮合服务。聚焦科技创新、生物医药、“双碳双控”等领域,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发具有黄浦特色的信用类融资产品,赋能产业创新、助力企业发展。加强与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的信用融合,建立多元化的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区科委、区财政局)

  6、着力挖掘信用楼宇价值功能,助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信惠楼小二”为载体,与街道联手试点,结合“一带双核三区”布局,探索搭建重点区域“信用楼宇带”,积极发挥信用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重点楼宇的信用数据挖掘运用,探索“信用+招商+惠企”的楼宇企业数字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内商务楼宇精细化管理和高效运营服务能力,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支撑。(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相关街道)

  7、努力完善区域经济信用评价机制,有效提升行业诚信水平。紧紧围绕“3+3”重点产业及“一带双核三区”空间布局,不断完善构建科学、合理、多维的“信用黄浦指数”评价体系,多角度多层面评估区域信用状况。优化区域诚信消费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开展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加强重点商圈诚信建设。推进财税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实施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税务局)

  三、加强惠民便企举措,丰富城区高品质生活信用元素

  8、深化民生领域信用建设,诠释惠民便企新内涵。加快推进养老、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信用+服务”载体创新,探索信用服务重点产业的新模式。加大养老服务信用保障力度,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完善教育教学信用监管机制,实施民办培训机构和民办托育机构的信用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和等级评价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9、加强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共建,探索区域信用合作样本。深入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与签约城市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和数据应用,推动跨区域信用惠民应用场景互认互通。进一步拓展“信游长三角+”合作城市和信用激励场景,优化应用用户体验,加大服务宣传力度,促进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信用信息和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局,其他相关部门)

  10、打造信用服务市场发展集聚地,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力度,借助信用服务机构资源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绿色低碳、科创产业、商圈消费等领域不断创新“信易+”应用场景,推动信用体系更加深入融合城区发展,努力实现信用服务领域更多元、激励方式更多样、市民体验更便捷。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身信用建设,探索对信用服务机构有效监管,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职能,探索推动区内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以及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共享。(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夯实城区高效能治理信用基础

  11、筑牢事前承诺“信用防火墙”。深入推广事前环节信用承诺,扩大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覆盖面,推动各类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情况、承诺流程等“应公示、尽公示”。鼓励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加强告知承诺事项“双随机”定向抽查,及时将承诺信息和履约情况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2、开展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及监管措施,提升各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和“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信用监测,推动“执法随申查”更好辅助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结合行业、企业信用状况,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管理等八个领域执法事项的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

  13、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关于本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重点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法院判决不执行、非法行医、金融领域失信、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违规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等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力度督促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将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提高社会震慑力。完善多元纠纷解决路径,积极推动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14、加大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力度。依托区信用子平台、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联合奖惩名单发起、措施响应、结果反馈等闭环管理,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推动信用奖惩机制规划化运行。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管理,推动信用奖惩机制规范化运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5、完善市场主体权益保障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畅通本区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受理渠道,建立健全信用修复联动处理、名单推送机制、修复意见反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对重点领域及近几年处罚较多企业的主动信用修复,完善修复数据共享机制。加大信用可修复理念和公共信用修复“一件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失信主体修复自身信用,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区税务局)

  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彰显“信用让黄浦更上海”城区品格

  16、打响文明创建诚信宣传品牌。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深入发掘身边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的守信事迹,充分发挥“信用黄浦”门户网站线上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创新诚信宣传手段,着力打响黄浦诚信宣传品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明办、区新闻办、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7、擦亮城区品格宣传品牌。依托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弘扬诚信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宣传,推进“信用黄浦”品牌建设,厚植黄浦城市精神,彰显黄浦城区品格。完善网上舆情监测和反应机制,建立本区失信舆情快速反应合作机制,加强舆情研判,及时跟踪处理。加大诚信知识教育普及,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强化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信守诺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8、共建长三角信用品牌。加强跨区域信用交流合作,积极借鉴长三角兄弟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经验,开展跨区域信用宣传,深化信用交流合作,共同助力信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明办、区新闻办、其他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健全信用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化法治化信用环境 

  19、加强信用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做好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和指导督促。不定期组织开展信用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信用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0、完善信用工作督查机制。按照联席会议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部门和街道信用工作督查,重点围绕“双公示”数据报送、信用承诺、合同履约、信用宣传等方面对部门实行差异化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分工,优化评价内容和维度,做到评价指标科学、公正、合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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