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企业、相关单位:
为适应相关司法解释发布节奏,我会决定,原定于3月26日—28日举办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适用解读及住建领域法律实操专题培训班”,延期至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将另行提前通知。
本培训班所涉其他培训事项不变,具体请参见附件所附通知。请各会员企业、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关于举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适用解读及住建领域法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中国房协〔2026〕28 号)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