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广厦奖”申报正式启动

2011-11-09 09:27:10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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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1年11月9日, 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刘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兼“广厦奖”办公室主任王平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中国房地产业杂志、中房网、住宅产业杂志、新浪乐居、地产中国网、新京报、中国房地产报、楼市杂志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刘灿主持;会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朱中一通报了前四届“广厦奖”评选情况,并对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王平副秘书长介绍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在申报条件、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申报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并对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网上申报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领导还对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住宅与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刘灿主持发布会

“广厦奖”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上报,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的,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

“广厦奖”获奖项目必须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为宗旨,做到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住宅性能好,物业管理佳,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朱中一通报了前四届“广厦奖”评选情况

“广厦奖”评选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评选对象侧重中小套型普通住宅,在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样本工程;坚持高标准和综合评选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到宁缺毋滥,保证“广厦奖”的权威性和含金量;在评选过程中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大力推广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通过住宅性能认定和专家现场指导,选拔和培育了一批优秀项目,对促进全行业房地产项目品质的提升和带动各地区的住宅产业化水平发挥了示范作用。

自2007年正式启动“广厦奖”评选活动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地房协和住宅产业化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已成功举办了四届,2007~2010年四个年度共有267个项目荣获“广厦奖”称号(其中住宅类项目239个,非住宅类项目28个)。经过四年的实践,“广厦奖”评选活动已逐步被社会和百姓认可。

从2011年开始, “广厦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房协副秘书长、广厦奖办公室主任王平介绍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特点

为进一步提升“广厦奖”评选的质量与水平,扩大该奖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今年以来,“广厦奖”评委会、“广厦奖”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原评选办法和标准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修改意见;之后于今年8月10日将修改稿提交由各地“广厦奖”评选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经两会驻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根据修订后的“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下面五点:

一、“广厦奖”评选项目以住宅为主,兼顾一定比例的非住宅;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和中高档住房;以新建住宅为主,兼顾既有住宅改造项目;以城市项目为主,兼顾新农村项目。

二、加大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住宅产业化及推广绿色低碳、“四节一环保”技术的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注重提升项目的综合品质。为此,对住宅类项目调整了申报条件,提高了申报的门槛;在评价住宅类项目时,突出了对住宅的安全性能、耐久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的评价;并对节能减排产业化技术应用突出的项目给予了加分。

三、强化对“广厦奖”项目的前期培育和过程监督。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入手,在建设全过程中给予检查指导,重点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住宅建设政策导向和“广厦奖”评选标准的示范性项目,提高“广厦奖”项目整体质量水平。为此,办法中增加了“项目候选”一章。

四、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共同创建“广厦奖”,今后在对“广厦奖”获奖项目及开发建设单位予以表彰的同时,可为获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装修)、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发放相应证书。

五、加大“广厦奖”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的力度,通过与媒体合作,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广厦奖”的指导思想和宗旨,扩大“广厦奖”作为房地产行业国家级大奖的影响力,全面提升“广厦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调动开发企业争创“广厦奖”的热情,从而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建设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普通住宅,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消费需求。

据了解,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在申报条件、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申报方式上做了相应调整,并实行了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一、“广厦奖”申报条件的调整

对住宅类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做了调整,要求所有住宅类项目(含保障性住房)住宅性能等级标准达到2A级及以上;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做到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在申报项目中的比例,东部地区为100%,中、西部地区为60%以上。

二、“广厦奖”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的调整

将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由原来的五个评价体系调整为现在的六个评价体系,即由原来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等评价指标体系调整为现在的住宅性能评价的五个体系及物业管理评价体系,即住宅安全性能、耐久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和物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三、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广厦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源头上对“广厦奖”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在项目开发建设每一环节按照“广厦奖”评价标准严格要求,确保“广厦奖”获奖项目质量。中国房协和住宅中心决定自2011年起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广厦奖”候选项目是指按照“广厦奖”评价标准开发建设、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尚未达到“广厦奖”评选要求的项目。项目开发的任何阶段都可以申报。

四、所有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为体现“广厦奖”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鼓励更多企业踊跃申报,要求所有“广厦奖”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实行网上申报。凡开发企业自荐、专家推荐、“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均应通过网上申报,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具体通过中国房协(中房网www.fangchan.com)与住宅中心(中国住宅产业网www.chinahouse.gov.cn)设置的专门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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