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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仁县关于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1-01-08 11:14:13来源: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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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站、所:

  为在永仁县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检查随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局机关科室(单位),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根据省级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报相关机构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本部门

  (单位)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系统的,原则上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双随机工作。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当在系统中建立本部门执法人员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

  (三)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每年度3月底前依据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应当制定本部门的年度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两个抽查计划都应当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涉及制定抽查计划的部门和科室应当明确监管职责内的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固定清晰的操作规程。

  (四)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计划中的比例、频次、检查内容等要达到行业领域履行监管职责的日常监督管理需要。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频次和内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各县市住建局、局各科室(单位)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抽查计划先制定抽查方案,采用“一计划一方案”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抽查计划并制作抽查方案,然后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逐步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六)强化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县市住建局、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日常检查或行政执法结束后,抽查检查或执法结果务必于检查结束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双随机版块进行录入,通过信用平台、涉企信用信息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七)做好与联合检查衔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由涉及联合抽查事项的科室负责实施;对职能或监管对象存在重叠的抽查计划,各县市住建局和州局科室及应当做好协调,统筹开展双随机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各级行政监管部门上下联动的联合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单位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同一部门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对涉及多级、多部门的,积极探索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八)做好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加大“信用云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九)做好与常规监管方式衔接。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网格化监管、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采取普查等检查方式的,要贯彻“随机抽查”理念,可探索实行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随机。开展双随机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可暂对检查对象或检查人员先进行单随机抽取,尽快完善条件后予以推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各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双随机工作开展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住建局、局各科室(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放管服”改革中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局各科室(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每年12月10日报送各县市住建局和科室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总结应当包括年度计划数和按计划开展抽查完成计划数、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数据、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好的工作经验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县市住建局和局各科室(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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