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站内检索
信用房地产 > 公示公告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2021-01-20 09:52:54来源: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扫描二维码分享

  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法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工作。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厅法治工作成绩斐然,成功创建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考核成绩位居省直单位前列;“七五”普法与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经验被中国建设报刊登报道;立法工作经验作为范例在全省交流推广;《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获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方案》,全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法治建设内容8次,并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厅先后组织多次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等有关专家作“学习党内法规,严守党规党纪”等专题辅导。

  (二)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两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协调与调度。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厅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法治课,就立法、文件清理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议。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厅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效能考核指标体系。

  (三)推动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印发全系统《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召开全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和疑难问题。每季度印发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处罚分析报告及案例分析,指导督促提高全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设法治”专栏,展示各地法治工作优秀做法与成效。围绕立法草案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加大调研力度,密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推动工作交流与业务水平提升。

  二、依法防控疫情,保障民生安全和复工复产

  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民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法治意识。制定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编制《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有序做好厅机关复工复产工作。强化城市公园防控,规范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全力保障重点防疫医疗单位、重点防疫物资供应企业和城市居民生活的水、气、热持续供给。累计组织200余万人次环卫工人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做好保洁消杀、辖区巡逻等工作。动员3734家物业企业做好居民小区、办公楼等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建设、水环境治理等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开工复工计划安排。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优化营商环境

  1.积极宣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宣贯工作方案。利用厅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通过厅门户网站、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宣传。督促指导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宣贯工作。全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等11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厅《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降低办事成本,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减少1/5。积极落实省政府7×24小时政务服务不打烊随时办,扎实推进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省本级个人事项全程网办,行政许可类事项95.8%实现全程网办。省级12类企业资质资格证照实现电子化,今年以来累计制发各类电子证书21.2万本,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120个工作日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合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省及各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充分发挥咨询、受理、分办、反馈、监督职能。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已归集各市建设项目18929个、审批事项123617件,并同步推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市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制度,全部建成数字化审图系统,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推进联合竣工验收,实行综合服务窗口分办、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和反馈的运行模式。

  (三)推进用水用气提升行动

  全省水气服务均已进入市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供水燃气企业通过实体营业厅和政府服务网、企业门户网站、微信、APP等网上虚拟营业厅等渠道,为居民、企业和单位用户提供业务服务办理。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整合进一步简化,总时限不超过14个工作日,其中,供水、供气接入服务办理时限居全国前列。将供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范围。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出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政策和标准规范。实施《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和对象名单。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制定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202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抽查工作计划》,确保监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统一工作制度、规范检查流程、厘清责任边界,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对象库的抽取系统,取得了精准监管的良好效果。全年组织6项检查,抽取检查对象502个,选派执法人员(含专家)116名,发现问题1181个,下发《执法建议书》83份,检查结果全部公示通报。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法律规范“立改废释”

  (一)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草案起草质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时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顺利修改,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经2019年12月27 日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已上报省政府。立法相关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二)规范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主动公开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确保发文质量,并按时向省政府备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配合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机构改革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4个法规规章和1个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废止了47件厅发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规范制定报备程序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党组会审议前合法性审查、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制定《中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厅党内制度体系,并在30天之内及时向省委办公厅法规室报送备案材料。

  五、严格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继续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前均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在起草《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时进行了风险评估,在出台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前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共发布征求意见公告63期,并公开相关意见征求及采用情况。

  2.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对23个厅规范性文件、省委省政府代拟稿和重大政策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提出6条修改建议,保障重大政策合法性。对1个政府规章、10个规范性文件、11个省委省政府代拟稿及其他政策措施和所有经济合同及厅长办公会议题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和其他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3.实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厅有4名公职律师和15名法律顾问,有效保障了我厅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监督

  1.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建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构建衔接顺畅、合法高效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各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等活动,探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运用“电子执法系统”“违法停车查处管理系统”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2020年全省有5个单位和6名个人因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形成省级指导、市县运行、基层参与、群众受益的格局。

  2.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制定了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管理规定、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建立稽查案件管理系统,统一全省执法文书。开展长三角地区城管执法系统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编印《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组织开展年度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工作,全年共培训一线执法人员3800余人。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及时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告。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将庭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场所。厅机关负责同志积极出庭应诉,全体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年应诉17次,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均认真履行。

  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案件办理质量较高。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24件。全年被复议3次,我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均得到维持。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用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

  七、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先后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开展民法典、信息公开条例、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题法治讲座6次、专题法治培训班1次。厅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厅干部职工讲法治课。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2.着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治能力培训和执法人员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出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两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积极向申请人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协调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积极化解行政矛盾纠纷,复议申请人主动撤销、放弃申请和行政调解的比例提高。全面推进以案释法,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及分析报告工作,每季度下发通报,编写案例,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借鉴,有效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领和警示作用。

  3.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成立了法治宣传联络员、法治宣传信息员、法治工作志愿者服务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普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了由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库,为普法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优势,开通了“蓝焰服务热线”大力宣传燃气领域法律法规,打造用水服务“贴心小棉袄”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的政策规定。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建设法治”专栏,充分发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平台作用,及时推送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解读、重大法治活动信息,把新媒体建成了我厅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组织人员深入到亳州市城管局基层中队、方兴社区等单位,与一线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交流,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厅《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要求,并组织宣贯和培训活动10余次。

  2.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围绕房地产市场调控、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着力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学习宣传,有效促进了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围绕建筑市场管理,结合扫黑除恶,突出抓好了《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全省建筑市场秩序。围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着重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助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结合 “12·4”国家宪法日,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编辑制作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在厅机关各楼层张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挂图,各楼层电子显示屏同步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相关内容,着力营造浓厚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聚人心。

  2.重点抓好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3次民法典专题讲座。以《新安晚报》为依托,通过文字、视频等方式集中对《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大力开展法治文学、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制作了《安徽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幼儿、小学、中学版),积极组织参加第六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丰富学习宣传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年。奋进新征程,法治筑根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