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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15:50:59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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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西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开展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结合企业信用状况,从在西安市办理资质并且信用等级一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随机抽取。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上均查看原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划总平面图,不动产权、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五证证件,《住宅质量保障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合同(以上均查看原件);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填报情况。

  三、检查程序

  本次检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资料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企业按要求上报书面检查资料,加盖公章,按时上报市住建局,并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33202634@qq.com)。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住建局通过现场或资料检查的方式全面核查,形成检查结果,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整改阶段(7月16日至8月16日)。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再次上报检查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时间要求如实上报检查资料,不得瞒报漏报。如存在弄虚作假、逾期不报送资料等行为的,其检查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二)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应在不合格企业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其相关审批业务,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三)对整改期结束仍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附件:西安市2021年度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名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马妮、张丹     联系电话:88668262、8866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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