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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8-12 11:10:06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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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五届市委第七轮巡视第十巡视组对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重庆建工职院党委、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并采取“巡视带巡察”方式,指导了市住房城乡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2021年3月5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视整改政治要求

  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上来,认真贯彻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把整改的政治责任担起来、落实好。3月5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庚即传达巡视有关整改要求,逐项认领、分解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方案。3月17日,召开2021年第6次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摘编等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内容,并审议通过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后,立即专门编辑印发《巡视整改工作学习参阅材料》,供委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学习。3月19日,委党组召开市住房城乡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委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扎实有力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4月2日,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班子成员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巡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市委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7次集中学习39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切实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担当,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乔明佳为组长的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党组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落实和整改重点任务等进行研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抓统筹推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乔明佳同志先后主持召开14次党组会等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主持研究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党组议事规则修订、行财制度修订、审计整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重点难点问题。副组长陈光宇同志每周专题听取、研究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副组长廖鹏同志每周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和抓实督办工作;委领导分别自觉担责、以身作则,深入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带头抓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前,委党组主动作为,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2个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层层落实责任。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知责明责,主要负责人均直接研究、直接督办整改工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重庆建工职院、市公租房管理局分别专门成立相应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同步推进整改。

  (三)精心组织,务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举措

  一是对标对表整改标准。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分为35个具体问题表现(即问题清单);对照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即任务清单),共制定整改措施81条;对照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即责任清单)。对于整改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相关整改标准、要求的问题,及时报请市相关主管部门帮助指导、把关,确保方向不偏离、动作不走样。二是坚持日常调度。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每周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委巡视整改办每周通过OA系统督办等方式加强巡视整改督查督办,每周梳理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三是及时通报情况。以委党组名义印发了巡视意见反馈会上有关领导的讲话和委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将巡视整改方案印发给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确保系统各单位及时精准掌握巡视反馈意见。同时,编发巡视动态11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相关简报52期、专报34期,确保整改过程中信息对称,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四是注重统筹兼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结合”“四个融入”的重要指示要求,与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巡视整改、相关审计整改、干部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举一反三,促进住建事业取得新成效:在市级部门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位列第2名,再创历史最好成绩;2020年国家财政部委托世界银行咨询团队对重庆营商环境进行的咨询评价报告中,重庆办理施工许可指标得分77.1,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5位,赶超上海,该报告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在全市住建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勇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五是扎实开展监督。紧扣严的主基调,建立巡视整改登记销号制度,纳入委内督查督办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驻委纪检监察组、委巡视整改办同步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同步开展监督问效,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管理全面加强。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已修订或新制定制度文件96项,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通过巡视整改,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能力不断提升,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更加精准务实,党建与业务工作更加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举一反三健全了一批完善而又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住建领域进一步落地见效。

  二、严格对标对表,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委党组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81条措施,应完成的73条已全部完成,持续推进的8条措施已提前完成4条,余下4条正按时序有效推进。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委机关建立由宣教处统筹、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学习机制,补学原漏学的内容,同时指导3个副厅级单位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强化学用紧密结合,严格执行《重庆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完善中心组发言、交流研讨、总结讲话等学习机制。制定《2021年度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印发实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组建8个调研组,由委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调研,促进学研、学用结合。

  2.针对“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不够全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对超合同工期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核实,已找准问题根源,并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已协同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督促项目法人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打表推进。进一步落实了市政府有关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要求,加强项目策划,做实前期工作,已会同市政府督查办研究拟纳入督办的重点项目,强化了对超合同工期建设行为的约束。

  二是加强统筹城镇棚户区改造。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求,以城镇C、D级危房改造为重点,督促区县有序将11.78万户、1135万平方米的存量棚户区房屋纳入“十四五”棚改专项规划,目前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区县启动“十四五”棚改工作,加快推进全市2021年2万户棚改计划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渝建棚改﹝2021﹞5号),督促指导各区县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棚改资金使用管理。

  三是认真排查改建城市排水防涝管网。深入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管网整治提升行动,完成《重庆市中心城区排水(污水、雨水)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督促指导区县完成2.29万公里的市政管网排查,管网空间属性排查率已达到95%,并加强排查成果应用。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管网排查GIS数据库,基本实现既有管网档案信息化管理。推进《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排水〔2020〕44号)深入实施,通过开展水篦子和井盖排查、管网疏浚和应急处置调度,已完成两江新区幸福广场、望海花市等39处易涝点整治,长期疏浚清掏2处。

  3. 针对“谋划住房保障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更加有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成立国有租赁住房平台公司“重庆市渝地辰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新增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5家,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已达21家。印发《住房租赁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的通知》《关于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等文件,上线试运行“重庆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研究解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事项。对现有公积金贷款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已制定精细化的贷款政策,于今年3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按照管委会要求,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择机分步实施;争取2021年贴息贷款使用规模80亿元,已经管委会同意,正积极协调推进贴息贷款发放。

  三是加快完善公租房管理机制。指导市公租房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日常维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日常维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区住建委及下属部门三级核查、审签制度。通过引入造价咨询机构、技术支撑单位、专业审计机构等,完善公租房维修有关合同约定,加快完善公租房日常维修信息系统的建设,选取部分公租房小区开展专项审计,加大公租房维修事项抽查等监管,避免公租房小区维修事项虚报假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网络信息管理服务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失信行为清单(试行)》等文件,持续开展遵规守约承租宣传,形成承租严禁转租出借的舆论氛围,加大巡查发现及处置工作力度。

  4. 针对“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快提升建筑业产业化水平步伐。积极落实立项、用地环节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明确设计、生产、施工等阶段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明确可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技术复杂项目认定规定,以及装配式建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优惠政策的申报条件与具体实施细则,将建筑企业6项资质正式下放到区县住建部门审批,上述举措已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双管齐下促进高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在渝发展。一方面,启动2021年第一批特级建筑企业升特扶持企业跟踪帮扶工作。另一方面,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为诚信前100名的本地建筑企业、装配式生产企业以及外地高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持续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开发企业做大做强,我市一、二级资质企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完善了企业风险测评系统。印发《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和成果巩固阶段工作方案》,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房地产开发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逐步改善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环境。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技术把关,探索将设计违反强条的行为纳入对设计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加强设计质量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促进工程设计水平提升。有序推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程防渗漏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采取计划执法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工程质量执法工作进行督导。

  三是强化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责任。专题研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问题,深刻反思、查找不足,对有关直属单位开展检测专项巡察,运用巡察结果,举一反三督促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紧盯顽瘴痼疾,举一反三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狠抓行业制度破改立行,全面深化行业问题治理,持续推进监管队伍正风肃纪,扎实督导区县整改齐头并进,不断推进“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迈向纵深。

  5.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委党组认真审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了压力传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到位。同时,成立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 “以案四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开展“以案四说”,扎实开展“以案四改”。

  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组织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再次梳理廉政风险,切实找准风险点,准确评定风险等级,细化防控措施。委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表》的审核、把关,又结合分管工作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三是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重庆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切实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梳理认定和严肃处理。

  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深入推进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能力建设,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安排。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高质量办理问题线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处室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与审计、信访部门贯通协作、有效衔接,增强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视整改、意识形态、职能调整、国企改革等方面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调研,指导督促委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督促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二是深入开展日常监督。驻委纪检监察组深化拓展“以案四说”,充分利用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盯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工程分包、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同步指导委属企业纪检机构加大对外包业务、利益输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效衔接机制,督促委系统做深做实“以案四改”,全程参与监督推动。把“说”与“改”贯通起来,从审查调查一开始全过程强化“促改”意识,推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指导9个直属单位、相关区县职能部门认真查找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制定出台、修订完善了40余项制度机制,把治理、监管、制度、作风等深层次问题改到位,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7.针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巡视指出的工会活动和公务接待经费报销问题,严格执行相关经费管理要求,在各项活动中严格按规定支出经费。

  二是全面梳理有关经费报销政策规定,举一反三印发实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督促委系统抓好贯彻落实;指导有关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经费开支管理、工会小组活动管理方面建章立制工作。

  8.针对“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专项清理部分干部亲属涉嫌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情况,对凡是存在干部亲属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的,均点对点发放提醒函,要求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实现提醒全覆盖。

  二是专项整治规范下属单位外包业务管理。督促委直属企业加大对外包业务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堵塞外包领域廉洁风险漏洞。

  三是督促委直属单位加强廉政风险点梳理和防控。组织对所有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梳理,完善防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及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基本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严格监督管理。

  9.针对“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内容,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重点对集体决策范围(议事清单)、主体、标准、程序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全面落实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纪实机制,精心制定委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对下属三个副厅级单位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导。

  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修订完善《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专项督查机制》等12项制度,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10.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干部选任沟通酝酿充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在干部任用委党组集体讨论前,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委领导、纪检组长等,按程序先进行沟通,并加强与其他委党组成员之间的沟通,深入交换意见,充分进行酝酿。

  二是从严把关任职资格条件。在干部任用工作开展前,按规范制定选拔任用方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任职的资格条件,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未再出现以年龄划线情形,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三是抓好干部交流制度执行。对巡视中指出的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在10年以上的委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除临近退休的干部外,已对其余干部进行调整。

  11.针对“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年初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评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织设置调整提交委党组讨论决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委党组会议审议印发《中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重点任务》。

  二是强化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清理和指导规范设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抓好党组织书记调整配备和委员增补,严格选举程序和结果的审批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以来,委党组成员已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66次。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督导,每月下发党支部组织生活参考。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党建纪实、督查等制度,依托党建智慧平台,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下发《关于按时缴纳党费和开展组织生活的督办通知》,将机关支部党费缴纳和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委督办系统,督促按时完成相关内容,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纳入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

  12.针对“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分别成立巡视、审计整改领导小组,针对上轮巡视、有关审计整改不到位和本轮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委主要责任人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听取巡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主持研究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党组议事规则修订、行财制度修订、审计整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重点难点问题。将巡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委党组巡察工作和年终述责述廉主要内容,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各直属单位年终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把关,并把是否完成整改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驻委纪检监察组和委党组健全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坚持责任到人、持续跟踪督办。驻委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处室协作配合的意见》,及时研究运用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成果,力求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抓好巡视审计反馈遗留问题整改。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追缴不到位”问题,按照“一项目一策”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已整改到位。针对审计尚未整改到位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已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整改1个;已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1个。

  13.针对“建章立制推动整改不够有效”的问题

  一是持续完善委系统制度体系。经委党组审议印发《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健全了制度加强管理,持续提高公车使用效能,2020年公车费用比2019年已明显降低。同时,举一反三,更新了机关财务、资产等13项内控制度,持续动态完善委系统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相关政策规定,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等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已完成清理工作。对符合兼职条件但未审批的,已提交党组会审批,对超过兼职数量的,已责成辞去所兼职职务。经委党组研究,同意提出继续兼职的20名委管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同时,责成辞去社团兼职26人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工作的通知》,细化审批程序,形成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行为长效机制。

  三、坚持长抓不懈,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坚持和深化,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用功学、用情讲、用心看、用力做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党史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聚焦住房城乡建设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市委各项部署,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统筹城市提升和乡村建设两个行动,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统筹行业创新发展和防范抵御风险两种能力,努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新定位、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力为一域争光,为全局添彩。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突出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等警示教育,突出一体推进,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好深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基础,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共性问题整治,深入排查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完毕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长期坚持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862860;邮政信箱: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巡视整改办,邮编:400014;电子邮箱:cqzjwxjc@163.com。

  中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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