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10:08:53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征地补偿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且将从征地补偿费中提取10%作社保资金。长沙市政府解释,上调理由是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规定,长沙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共分为市内五区(含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和雨花区)、长沙县、宁乡县等五个大类。其中,市内五区I类补偿标准由先前的6.6万元/亩上调至7.6万元/亩,Ⅱ类标准则由6.072万元/亩上调至7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