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的通知

2020-04-09 1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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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深圳
  • 颁发时间:2020-04-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0-04-03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近日我区房地产市场相继出现购房缴纳“喝茶费”“更名费”的负面舆论,涉及新锦安海纳公馆、云玺锦庭、润恒都市名荟等多个楼盘。

  为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即日起开展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的行动,一旦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房地产扫黑除恶和“楼霸”专项整治线索,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暂停涉案楼盘全部房源网签权限。

  三、从严进行诚信惩戒。

  四、有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按违法行为涉及商品房数量每套处10万元罚款。

  五、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我局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即日起在营销中心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接受购房人和社会监督,杜绝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温馨提示模板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4月3日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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