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09:59:06来源: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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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21-05-20
  • 发文字号:发改投资规〔2021〕696号
  • 发文机构:发展改革委
  • 实施日期:2021-05-20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1〕6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推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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