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5-02-27 10:48:45 来源: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5-02-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5-02-25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调整购房补贴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
区县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函〔2024〕398号)中购房补贴政策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不含增值税,下同)1%;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4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上述内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枞阳县政府可参照执行。
2025年2月24日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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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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