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5-12-31 10:33:28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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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25-12-30
  •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实施日期:2026-01-01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房地产税收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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