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2026-08-11 09:29:48 来源:中房网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6-08-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6-08-07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开发
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7日
合肥市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原则,围绕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系统开展新建商品房品质领航、保障性住房安居提质、既有住房焕新改造等三大行动,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多样化改善性居住需求。
2026年,探索建立“好房子”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分类打造一批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样板,启动首批既有住房“焕新”试点。到2028年,“好房子”政策、标准、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完善,房地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到2030年,高品质商品住房开发全面推广,新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全面建成“好房子”,既有住房改造有序开展,住房品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标准引领
1.制定技术导则。落实《住宅项目规范》《安徽省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出台《合肥市好房子技术导则》,科学制定基础类、提升类、改造类房屋设计导引,加强实施管理。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指引、城镇危房改造工作指引,提升租住品质,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规委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2.完善配套标准。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建材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形成多层次、高水平标准供给体系,支持优质企业以高标准引领高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二)强化要素保障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紧扣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度融入“1412”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依托轨道交通与蓝绿生态网络,打造生态宜居、配套均衡、产居相融的城市高品质美好生活空间。紧扣重点企业与人才安居需求,通过新建、改造、收购等多渠道统筹房源供给,持续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实现“科产城人”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4.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依托已建立的房地产市场“热力图”动态调控体系,结合最新市场变化及时更新调控单元热力等级,推行“小步快跑、高频少量”供地模式,优先供应环境优越、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优质地块。2026年,在新出让(或新开工)地块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5.加强指标管控。围绕“好房子”建设目标,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场需求等,加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研究,并在土地供应方案中予以明确。结合滨水、临山、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等区位特色,强化对城市天际线、建筑风格、色彩体系、第五立面、竖向标高等要素管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
(三)提高建设品质
6.加强绿色建材应用。结合全国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合肥市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扩容提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做强线上绿色建材馆,引导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加大绿色建材应用,逐步提高商品住房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建材企业,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严格建筑质量管控。加强施工图审查,将隔声、防水、防串味等内容纳入审查重点,对合法合规的户型优化与空间调整予以支持。推行项目工程工艺工法展示,强化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等隐蔽工程验收。强化业主监督,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建立质量问题登记、限期整改、销号反馈的闭环整改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好房子”项目实行“审批优化、监管减负”,鼓励“好房子”试点项目创优。(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8.推行菜单式装修交付。鼓励企业提供基本硬装+可选软装的菜单式装修方案,满足新青年、适老化、多孩家庭等多样化、个性化的装修需求。推广装配式装修、模块化装修,鼓励使用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四)加强科技赋能
9.鼓励新型建造方式。推广“智能建造+装配式”模式,深化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提升精细化施工水平。强化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智慧工地平台等应用,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力度,推广预制楼梯、叠合板等标准化部品部件。(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10.推广数字竣工交付。鼓励将数字化交付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依托建筑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归集隐蔽工程、管线布设等核心信息,项目交付时同步提交与实景匹配的竣工BIM模型。2026年,试点数字竣工交付项目不少于5个。(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1.深化上下游产业联动。加大智能家电(居)、数字化赋能全周期生活服务企业与房企对接力度,实现产业协同、住房提质与降本增效。强化数智赋能,推进量子安全安防、智慧社区运维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构建完整生态
12.加快打造完整社区。推进完整社区与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活力街区融合,打造“出门即服务、步行即生活”的15分钟高品质生活圈,到2026年底建成50个完整社区,到2027年底建成100个完整社区。鼓励企业因地制宜设置四点半课堂、儿童活动区、社区食堂、风雨连廊、室外运动场地等服务设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入驻社区配套空间;鼓励企业科学布局高空抛物监控、无感通行、智能访客管理、智能呼梯、车位引导等智慧安防系统,结合绿化、景观小品,开展垃圾收集点、变电站房等遮蔽、美化设计。(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3.优化户型空间设计。引导企业聚焦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探索开展复合功能空间的户型设计,提升居住空间全龄友好舒适度设计,满足各类家庭不同时期对居住空间的弹性需求。紧扣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目标,聚焦青年群体刚需安居需求,增加中小户型供给,优化商品住房供给结构与产品品质。(牵头单位:市规委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4.深化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物业党建引领,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老旧(安置)小区长效管理、物业进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执法管理进小区等攻坚行动,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信管制”“公证进物业”、住房公积金拓展使用等模式,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2026年,打造20个“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试点项目、10个“信管制”试点小区,推选10个小区开展“公证进物业”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住房品质
15.开展新建商品房品质领航行动。分类实施、系统打造一批标杆项目。2026年,遴选5个以上在建项目,按“好房子”要求完成品质提升,推动5个以上拿地未开工项目,按“好房子”要求优化设计方案并开工建设。2027年以后新出让土地原则上按照“好房子”要求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提质行动。支持企业在产业集中、科创平台、城市更新、轨道沿线等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设施配套,为新市民提供拎包入住的租赁“好房子”。2026年,建设运营10个保障性住房“好房子”项目,投用保障性租赁住房1.2万套。〔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实施既有住房焕新改造行动。结合城市更新,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和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群众开展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推动老房子向安全舒适、设施完善的“好房子”蝶变。鼓励企业拓展存量房局改业务,研发推广厨卫阳台等标准化装配式快装产品包,推出适老化升级、空间功能重构等服务。2026年,力争改造城市危房3000套,打造群众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不少于12个,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3个。〔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委办、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层面加强调度,各部门根据职责统筹推进政策落地、项目实施等工作。各地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好房子”项目全流程审批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9.加强政策支持。结合城市更新,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资金向“好房子”项目倾斜。落实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支持政策。谋划研究对“好房子”项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缴存人负担。支持“好房子”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降低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支持企业申请银行保函置换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居民居住痛点摸排与建议征集,系统梳理住房领域突出问题。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介绍典型项目做法,提升全社会对“好房子”建设的认知度、关注度、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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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实施指引》的通知
-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
- 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工期和规范工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5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 与科技标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6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7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人防车位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 9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的通知
- 10东莞市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网上备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