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04-03 08:12:47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13-03-27
  • 发文字号:法释〔2013〕5号
  • 发文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 实施日期:2013-04-03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 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法释〔2013〕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