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资源环境厅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工作

2012-05-04 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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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海南
  • 颁发时间: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海南省国土资源环境厅
  • 实施日期: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土地使用与管理

针对部分市县存在欠缴省级土地出让金、调整容积率后未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或欠缴土地价款、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等土地出让金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厅印发《关于严格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一是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市县国土部门不 得向未按规定时间缴清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市县国土部门应及时解除土地出让合 同,并按规定索赔;三是加强土地出让信息监管,对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四是规划、国土部门相互协作,信息共 享,共同加强改变用途、提容等引起的土地出让金补缴管理;五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依法合规办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六是 严格落实各项供地政策,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不得“毛地”、“捆绑”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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