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表扬2011-2012年度优秀广厦奖评选机构的决定

2012-11-27 15:26:56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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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2年度优秀

“广厦奖”评选机构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办公室):

“广厦奖”评选活动自2007年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办公室)和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等23个省(区、市)“广厦奖”评选机构,在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中尽职尽责地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在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及推荐等环节都认真把关,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保证了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决定对北京等上述23个省(区、市)“广厦奖”评选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的“广厦奖”评选机构再接再励,也希望各地“广厦奖”评选机构都能尽职尽责,共同组织好今后“广厦奖”初审及推荐工作,进一步提高推荐项目的整体质量,为实现“住有所居”和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报:“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特邀顾问

抄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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