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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9-14 10:33:38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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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做好巡视整改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契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融入住建事业发展全局,一体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研究部署。2月23日,在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作了表态发言,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当日,召开厅党组会议,全文传达了省委书记张国清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月11日,厅党组召开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举全厅之力坚决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在整改期间,厅党组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整改落实举措,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刻反思剖析。3月11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3月1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部认领,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为厅党组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厅党组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等材料,厅机关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省建服中心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共同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一次、每周碰头一次,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厅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开展检查、反馈问题、督促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是发挥系统合力,上下联动抓整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建筑业发展等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省市联动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贯通融合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使群众感受到整改成效。4月20日,召开了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部署,督促各市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点面结合抓整改、上下贯通求实效。

  五是出台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厅党组制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人用人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9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虚假整改。

  六是发扬斗争精神,全力推进整改。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难点问题重点调度、逐个解决。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推动,派出督导工作专班进行指导,推进问题解决。驻厅纪检监察组把对厅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监督作为落实自身巡视整改任务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厅党组及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27个具体表现,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27个具体表现已整改完成21个、正在整改6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深入。

  一是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厅党组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及时“补课”,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一是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已动态调整更新10余次,目前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13-2021年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00多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三是每季度传达住建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通报,每季度调度我省贯彻落实情况,全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四是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省政府与住建部签订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印发了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结合职能职责推动落实不够。

  (1)推动解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瓶颈之一的资金短缺矛盾有效破解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按照国家提出的“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确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把城镇老旧小区的市场化改造作为突破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社区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题。一是2021年全省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涉及居民58.6万户,截至6月底已全部开工。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2.3亿元,有效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三是积极与国开行、中行、农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合作,争取资金支持。四是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视频培训会,重点讲解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内容。五是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研究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引入社会资本问题。六是在辽宁省城市更新博览会中,安排“老旧小区数字生活”主题展览和“老旧小区市场化改造”主题分论坛,宣传市场化改造模式,组织改造项目招商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推动地方政府建设海绵城市着力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鞍山、抚顺市未能完成海绵城市覆盖面积任务要求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鞍山、抚顺两市的调度指导,结合城市排水防涝、园林绿化等要求,认真执行海绵城市要求,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二是指导鞍山、抚顺两市认真核对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加强部门配合,准确填写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三是认真编制辽宁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有序有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四是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制定《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建立健全项目库。五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去年以来,会同省发改委争取城市内涝治理资金7000余万元,争取县城排水防涝资金8000余万元。六是建立长效机制。编制了《辽宁省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市编制《城市内涝治理5年方案》、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规划。通过整改,鞍山、抚顺两市完成既定目标。城市内涝治理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全省共消除城市重要易涝点59个,建设改造排水管网563公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仍需加大力度。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不断加大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组织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观看人数2万余人。二是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督查检查。今年6月17日至7月5日,省级、市级住建部门共检查项目2424个,检查企业和单位1343家,发现安全隐患605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会同有关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共抽查管道燃气企业81家、检查点位129处,排查出隐患517个,所有问题隐患均向属地政府进行了反馈,督促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474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 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不够有力。

  (1)全省14个市的房屋租赁、抵押网签数据,以及31个县(市)区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与省厅数据平台联网。

  整改工作和成效:加快推动各地房地产市场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一是截至2020年底,未联网县(市)区均已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与省厅数据平台联网。二是将二手房及房屋租赁数据联网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向进展缓慢的市政府发提示函,督促相关市今年年底前完成数据联网工作。三是按照住建部和央行具体政策,逐步推进抵押网签备案工作。积极研究抵押网签备案工作流程,已协调省数据平台对抵押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开发,拟于9月底完毕。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银保监局共同推进联网工作,年底前完成联网。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

  (2)对房地产市场波动监测、推动有关方面进行有效调控不够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指导沈阳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在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房价变化趋于平稳。二是对各市“一城一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将各市完成“一城一策”方案确定的房地产核心指标的年度调控目标列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三是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建设,每月调度各市房地产主要指标并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风险苗头,指导有关市及时运用“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作为不够。

  (1)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2019年考核节点没有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检测目标。

  整改工作和成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一是与第三方水体检测单位签订协议,于2019年底完成了对丹东花园河(补测2次)、白房河、五道河,营口引奉河、锦州常屯河共计6条次的检测。二是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对2020年重点整治黑臭水体开展4条次的检测,已于2020年底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在污水处理方面,推动全省8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截至2020年底,还有18个重点镇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压实责任,解决堵点问题。到丹东市、葫芦岛市现场督导,责成市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今年以来,赴朝阳、辽阳等地现场核查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确保生活污水能够收集和处理。三是大力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等工作,到沈阳、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等地调研,指导各地科学推动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资金压力较大、人口密度不高、产业支撑不足的重点镇,优先考虑公共建筑、学校、成片住宅楼采用一体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目前,18个重点镇中有13个已具备收集处理能力,其他5个正在组织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

  (3)在城市垃圾焚烧处理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11个市不能达到垃圾焚烧比例30%的要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7月26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合理确定分类类别、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二是赴本溪、朝阳等市督导垃圾焚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督促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将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纳入2021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截至目前,沈阳、大连、鞍山、营口、辽阳、阜新等6市建成运行项目10个,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53万吨/日,沈阳、鞍山、营口、辽阳、阜新市实现城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本溪、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行;抚顺、丹东、锦州、盘锦、葫芦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底前完工。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4.整治行业乱象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在厅网站发布了10起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发挥了震慑作用。二是组织各市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培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9月底前厅相关部门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督查抽查。四是督促各市开展自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进一步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认真开展自检。五是每季度调度各市自查情况,督促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惩戒到位。截至二季度末,各市共检查项目2007个,查出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159个,共处罚金1561.5万元,对4家企业予以停业整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走深走实不够

  1.主体责任夯得不实。

  一是工作安排部署同步跟进不够。

  (1)厅党组会议研究重大资金使用问题时,没有同步对防范廉政风险提出工作要求。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职责、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把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规章制度在内网进行整理公布,责成各处室对照执行。二是要求各处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财政资金,严格履行招标采购、集体决策、合同审查、成果评价等相关制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三是立行立改。自2021年4月2日第16次党组会议开始,厅党组会议研究资金拨付时,对防范廉政风险提出明确要求,责成机关各处室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经纪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厅机关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步安排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立行立改,各处室在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时,同步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指导,要求各处室在2021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并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机关党办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1次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各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做深做实执纪“后半篇文章”不够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了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党组共同编印了《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选取了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阳,凌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广彪等28个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各党支部学习案例选编,进一步提高全厅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制发《全省住建系统吸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修补漏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全省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防微杜渐、警觉警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监督责任落的不够严实。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2018年机构改革后没有按照职责变化更新廉政风险点清单的问题,厅机关纪委重新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了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责任暨廉政风险点清单。同时,还根据工作职责、机构调整、人员变化等及时更新清单内容,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党员干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力度不够。

  一是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工作和成效: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机关纪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学习效果。二是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活动工作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省委组织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简报以《深化“强转树”行动 践行“721”工作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服务水平》为题,专题报道了我省城管执法工作在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做法。三是落实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工作要求,重点工作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责任处室具体负责,推动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基层调研指导,运用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斗争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辽宁建业图书销售有限公司尚未脱钩的问题,一是成立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督促建服中心党总支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办。二是省建服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事企关系未及时脱钩问题整改方案,到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咨询,与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咨询,解决拖欠房租、搬走腾空办公用房等事宜,及时止损。三是省建服中心成立了清算组,在省工商局完成备案;完成原书店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等声明作废的登报公告;已在企业信息网上发布了书店债权公告。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贯彻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意见不到位。

  一是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决策事项没有建立督察、评估和反馈机制的问题,厅党组立即采取行动,边整改边研究建立规章制度,采取有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印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机制》。建立议定事项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在每月中旬对当月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每月末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综合。今年上半年,已按月印发督办单6期,督办具体事项85项,办结82项,需日常持续推进的信访、安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常态化工作将持续开展跟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厅机关学习贯彻有缺失问题。

  (1)党支部对《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的不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及时进行“补课”,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党支部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全厅党员干部更加注重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意见的学习,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加强了政治机关建设,提高了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厅机关党委会履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党员管理程序,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省建服中心党总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了解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二是补齐有关同志的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结业证明,存入档案。对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开展自查,对缺少的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进行收集补充。通过整改,深刻认识到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加强了党员档案资料的管理,提升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仍需提升。

  一是党支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工作和成效:推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厅机关党委专门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党支部在开展支部活动中结合自身业务知识短板组织学习。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通过整改,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展丰富了支部学习内容,做到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提升党支部学习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

  整改工作和成效: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在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求各支部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会议程序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真正开出效果。厅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检视自身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二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成4个督导组,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预期效果。三是机关党委与部分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会议质量。通过整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客观真诚,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格认真。

  整改工作和成效: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控制优秀率,确保评议取得实效。一是在开展的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评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得超过1/3。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对个别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机关党委与部分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强调了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通过整改,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够严格规范。

  一是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对个别应该延伸考察的未进行延伸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不规范。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工作中,重点关注延伸考察干部,严格落实延伸考察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自查,查阅2016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档案,特别是考察谈话记录、档案审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材料等,需要补充的立即补充完善。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考察谈话记录、档案审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材料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工作和成效:针对个别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混岗”、“混基层经历”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审批程序、因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程序和工作人员借调程序。责成省建服中心党总支免去相关同志在企业的兼职工作。出台了干部交流锻炼工作暂行办法,整治借调人员问题。二是加强“混基层”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考核考勤职能,增加对援藏援疆、驻村扶贫、挂职锻炼干部的考核力度和考勤频次,确保相关人员在基层一线或艰苦边远地区,履职尽责、到岗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工作和成效: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有关信息,补齐相关档案材料,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对缺少档案材料的同志,及时与原单位联系,补充年度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考察材料等人事档案材料。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认定不准确的同志,严格核实档案信息,已对其在职研究生学历进行了重新认定,并履行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够扎实

  1.仍然存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一是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制定了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专题培训方案,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部署填报工作。三是分3个批次对全厅填报对象开展教育培训,重点讲解“两项法规”、“10个不予采信”、易错易漏点和漏报瞒报行为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继续实行填报对象和配偶“双承诺”制,切实提高填报对象及家人对填报工作的认识。四是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填报联络员,负责填报过程中答疑。针对临近退休人员、核查发现问题等重点填报对象进行“一对一”辅导。五是指定专人紧盯易错易漏点,逐人逐项逐条审核填报对象的《报告表》,对有疑义事项及时与填报对象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问题,准确认定,依纪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审计整改存在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工作和成效:厅党组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逐个研究推动,具体处室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进度。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部门进行约谈,组成督导组开展实地督导,督促整改落实。目前,推进缓慢的9个问题中已完成4个,正在整改5个。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深化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深入的过程,按照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厅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始终如一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不断深化整改成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推动全省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住建部门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和创新住建工作的实际举措。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污染防治、建筑业发展等工作,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警示教育宣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和“工作完成了”之间的距离,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厅党组、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多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4+10”系列文件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实践、实干、实效导向,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持续用力、紧盯不放,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厅党组将定期调度,跟踪督导,对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事项,推动形成制度化,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序时进度持续推进,确保全部完成整改;对共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将整改措施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将常态化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448629;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njsjgdw@163.com。

  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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