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楼市战“疫”特别日报(2020年第34期)

2020-03-27 1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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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0-03-27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战“疫”行动

  武汉市: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 放宽预售许可申请条件

  3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措施》提出:

  1.分批有序开工复工。以区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在落实防护措施情况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

  2.优化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全面实行网上预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3.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4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4.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1日之前,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已按规定足额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累计申请额度为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100%;

  5.完善社保、个税缴纳认定标准。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需缓缴的,其缓缴期可视为连续缴纳,补缴时限不超过6个月;

  6.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防护物资保障、人员健康监测和教育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点评:

  作为全国防疫的重点地区,武汉市受疫情影响大、持续时间长。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武汉市形势也不断好转,并且于3月18日-22日实现了连续五天零新增。基于此,武汉市各行业包括房地产均开始进入有序复工复产阶段;

  政策的核心主要是放宽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积极促进商品房入市以加快企业回款,缓解企业近期资金压力;在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上进行优化,帮助房企有效利用预售监管资金;完善非本地户籍购房人社保、个税的缴纳认定标准,有助于保障非本地户籍购房人的贷款权益和购房资格,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需求有积极作用;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3月23日0-24时,我国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4例,武汉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武汉市现有确诊病例4268例,疫情尚未结束,全国各城市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仍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长春市: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3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

  2.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金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3.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或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未核准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4.以上政策执行之2020年6月30日。

  点评:

  政策核心在于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和预售资金监管,有助于加速企业回款,缓解近期企业的资金压力;其中政策提出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具有创新性,意味着新销售的商品房可以实现“边销售边回笼资金”,可以更大程度释放企业资金活力;

  根据住建部此前公布的数据,全国各地复工情况不一,尤其以北方城市进程相对落后。随着疫情影响日益消减,各地复工复产的进程已经明显提速,预计后续还会有部分城市出台政策为企业纾困,加快推动经济恢复平稳发展。

  点击查看完整版报告:[中房研协]楼市战“疫”特别日报(2020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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