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8-01-26 15: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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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8-01-26
  • 报告类型:权威报告
  • 发布机构:财政部

  2017年,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全年财政收支情况较好,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同比增长7.4%[①]。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19亿元,同比增长7.1%[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8亿元,同比增长7.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44360亿元,同比增长10.7%;非税收入28207亿元,同比下降6.9%。 

  今年以来,主体税种多数增长较快。主要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56378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改征增值税下降5.7%。 

  2.国内消费税10225亿元,同比增长0.1%。 

  3.企业所得税32111亿元,同比增长11.3%。 

  4.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 

  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5969亿元,同比增长24.9%;关税2998亿元,同比增长15.1%。 

  6.出口退税13870亿元,同比增长14.1%。 

  7.城市维护建设税4362亿元,同比增长8.1%。 

  8.车辆购置税3281亿元,同比增长22.7%。 

  9.印花税2206亿元,同比下降0.1%。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069亿元,同比下降14.6%。 

  10.资源税1353亿元,同比增长42.3%。 

  11.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910亿元,同比增长14.2%;土地增值税4911亿元,同比增长16.6%;房产税2604亿元,同比增长17.3%;城镇土地使用税2360亿元,同比增长4.6%;耕地占用税1652亿元,同比下降18.6%。 

  12.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税收收入944亿元,同比增长8.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859亿元,同比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71亿元,同比增长7.7%。 

  从主要支出科目情况看:教育支出30259亿元,增长7.8%;科学技术支出7286亿元,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67亿元,增长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2亿元,增长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00亿元,增长9.3%;节能环保支出5672亿元,增长19.8%;城乡社区支出21255亿元,增长15.6%;债务付息支出6185亿元,增长21.9%。  

 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462亿元,同比增长34.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5亿元,同比增长6.4%;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7637亿元,同比增长3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同比增长4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700亿元,同比增长32.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684亿元,同比增长6.7%;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支出58016亿元,同比增长3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51780亿元,同比增长37.1%。 

 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79亿元,同比下降1.2%。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4亿元,同比下降13%;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335亿元,同比增长13.2%。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1-12月累计,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1亿元,同比下降6.7%。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766亿元,同比下降18.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45亿元,同比增长2.1%。 

 [①]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烟草企业上缴专项收入3项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文件2017年3月份印发,4月起在2016年基数中考虑3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同比增减额和增减幅,下同。 

  [②]与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口径一致,即对2016年1-6月收入执行数,按营改增后新体制分别计算中央、地方分享收入,以此作为2017年1-6月中央、地方收入的基数,并相应计算同比增减额与增减幅,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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