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评论]“差价赔付”助长房产投资功能

2011-11-04 0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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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1-11-04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克而瑞

    “差价赔付”助长房产投资功能,楼市调控应坚持底限


    

        (评论员/高岗) 11月2日媒体报道,上海嘉定某知名开发商推出100套特价房,均价2万元/平方米,比之前的报价,降低了7000元/平方米。此外,这批房源还有一个“最低价保证”,即开发商承诺,在交房前3个月,如果该项目房价低于现在这批房子的价格,开发商会按照差价金额补偿给业主。据悉,目前“无理由退房”或“补差价退房”等现象已经在北京、南京、常州、长沙等多个城市出现。而长三角地区已有杭州、常州、南京、嘉兴等4个城市的5个项目做出“无理由退房”承诺。

    

        “金不九”开发商降价冲“银十”,“差价赔付”助长房产投资功能

    

        从9月市场来看,全国多数城市成交量同比下滑,企业业绩低于预期,许多企业在国庆期间推出打折、促销、特价房、团购等活动以促进成交,并且将这些活动延续到了节后,从优惠力度来看节后明显大于节前,部分项目优惠幅度甚至达到八折以下,例如中海在上海的中海御景熙岸项目和龙湖在上海的龙湖郦城项目。当然这些项目与之前大幅降价的项目一样,售楼处也同样遭到前期业主的冲击。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开发商为了避免前期业主闹事和当前购房者担心购房后再次降价,推出“无理由退房”、“补差价退房”等购房条款。先抛开是非对错不谈,单分析此举的影响,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差价赔付或无理由退房的承诺,等于告诉购房者,放心购买吧,房价涨了收益算你的,房价跌了损失算我的,买了房就等于在做无风险投资,这无疑会助长房产的投资功能和属性。

    

      楼市调控重在合理引导供需,应坚持公平、公正市场原则

    

        那么开发商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对自己不利的承诺?从直接原因来看,是由于销售不好,开发商急于回款以帮助购房者做出购房决定,但从深层次来看,却并非那么简单,开发商要促进成交,可以通过直接降价的方式,完全没有必要给自己套上个锁链,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市场缺失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法律对于购房者以闹事为手段要求退房退差价的行为没有给予相应的制止和惩罚,在这一点上,政府没有对开发商的合法权益给予相应的保护,相反在此类事件当中,政府出于“维稳”的考虑,一般都会对开发商方面施加压力,使得企业无法通过市场手段展开正常的降价销售,只能在错的基础上采取错的手段,推出“无理由退房”或“补差价退房”等承诺,最后只能与市场越走越远,调控也一次次南辕北辙。

    

        从调控本身来看,不仅要追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调控本身也必须坚持市场、法治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实现一个正确的目标,就对调控的程序和手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置之不理,应该在坚持市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引导房地产供给与需求,既调整产业结构,又完善行业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越调越轻松,行业也才能越调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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