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我国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实证研究

2012-07-30 15: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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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2-07-30
  • 报告类型:专题报告
  • 发布机构:易居研究院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概况

(一)房地产税收体系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房地产税制经历了建立时期(1950-1957年)、发展时期(1958-1993年),从而形成了现阶段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框架。到目前为止,涉及到房地产的税费主要有11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已完成了对土地开发环节、交易环节、保有环节的全部税收规定,形成了一套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房地产税收体系。

在房地产税收体系各环节中,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涉及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阶段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印花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在房地产经营环节,房地产开发商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若自用房屋,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若出租房屋,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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