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16:46:57
(评论员/杨晨青)国家发改委日前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此后,长沙、江苏、湖北、山东、上海以及河北等城市也陆续公布了实施细则。
分析“一房一价”政策本身,如果真能落到实处,其根本的目的是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梳理和规范,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目前外界对该政策的理解来看,大部分人更关注政策对开发商临开盘涨价的限制作用。
从政策条款来看,其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在备案价格基础上只可自行降价,涨价则必须重新申报。事实上,一直以来,开发商在临开盘前根据蓄水期客户预约数量来最终调整价格是行业的惯例,而这在未来将成为违规行为,今后一旦开发商申报的每套房源价格批准后,直到销售完成价格都将不得向上调整。
从这一层面上讲,“一房一价”和前段时间深圳、广州等部分城市出台的限价令几乎异曲同工,两者都属于动用行政权利干预商品房定价,从政策本质上说,“限价限涨”比限购令更加直接也更加粗暴。
应该说,从2011年初的国八条开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逐渐从过去的市场化手段转变成行政指令,在货币、信贷、财税等传统调控渠道都无法改变市场预期的情况下,限贷、限购乃至于限价终于陆续出现。
当然,从目前来看,限价令或者一房一价在执行层面问题颇多,监管难度大、成本高使得大多数地方其实依然停留在喊口号阶段,而开发商层面也可以采取类似先报高价格再降价促销,为自己赢得转圜空间的做法。但在笔者看来,如果未来一段时间楼市再次出现监管层所不愿意看到的反弹,则从当前政府调控房价的迫切性来看,限价政策正式铺开落地决非不可能的事情,届时执行难度大也不会成为政府犹豫的原因,这点在房产税出台时就已得到了证明。
而如果限价令成真,则市场将随之失去最后的活力和意义,供应层面积极性将受到巨大打击,长此以往可以预见到的是,楼市供应量将逐渐减少,进而使本就紧张的市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这与一直以来的调控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笔者以为“一房一价”涉及的改革深度很关键,如果只是要求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增加定价的透明度、规范市场秩序,则并不难落实;如果苛刻的要求每套房子必须按政府要求的某一具体价格销售,则等于取消了开发商的定价权,限制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权,那么必然普遍性的遭到企业或明或暗的抵制——这将是一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