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2021-03-24 10:58:53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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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福建
  • 颁发时间:2021年3月11日
  • 发文字号:闽建城函〔2021〕17号
  • 发文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房管局、漳州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工作教训,全面落实省审计厅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计整改要求,经研究,我厅制定了《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试行)》(详附件)。该清单将作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考评及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地依法依规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清单所列的问题。各地在清单试行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建处,以便进一步完善。

  联系人:姚晓征,联系电话:0591-87626932

  附件: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8日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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