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2022-06-06 13:41:25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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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广东
  • 颁发时间:2022年6月2日
  • 发文字号:佛建[2022]33号
  • 发文机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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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暖心安居工程,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各类人才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用地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存量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研究通过适当方式处置盘活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等存量资产,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持续推进品质化租赁住房建设。畅通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渠道。

  二、保障住宅用地供应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供应结构和时序。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发报建手续;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付清后,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优化住房限购区域

  坚持区域限购政策,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五、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整体下行。研究进一步加大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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